“有的人活着,他己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给人民做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有的人》)一个人即使死了,但只要有人想着他、提起他,那他就“永远活着”。对于处于家庭、社会、国家这些伦理实体中的中国人而言,人的生命不仅仅表现为一种生理性生命,更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性生命而存在,生理性生命的消亡不可避免,但社会性生命却能够通过自身在家庭以及社会中的德行事迹而代代延续,在亲朋好友“永远的记忆”中获得生命的价值。
在乡土社会,这种社会性生命更多地体现在村落对于个体人际交往以及公共成就的认同上,一个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人缘好、有文化,他就会获得整个村落的认可与尊重,在村落中拥有自己的地位与权威,成为村落中人人效仿的楷模,他的生命也由此从家庭扩充至整个村落,并融入整个村落的生命记忆之中,在村落的集体记忆中获得一种社会性的生命价值。尤其是在其逝世之后,这种社会性生命价值经由丧礼仪式而成为整个村落的共同价值,经由严谨有序的丧祭仪式,在众多吊唁者的缅怀与回忆中,亡者生前的家庭成就、社会交往成就以及社会性地位得到所有参与者的肯定与认同,在这共同的价值认同中亡者的社会性生命彻底融入村庄集体的生命记忆之中,并随着村落的发展而长存于“人们的心中”。比如受访者张先生的父亲,张老先生生前是Z村有名的红白喜事“执事总管”,是村庄受人尊敬的“文化精英”,不仅人缘好、威望高,而且懂礼节、办事公道,是当地红白喜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人物,在村庄内部有着自己的权威和社会地位。在他的丧礼中,各种吊唁助丧者的数量无疑是最多的,其丧礼也是当地最为隆重而热闹的,对其评价也是最高的,因为他的生命在其牺牲家庭时间为村民服务中成为村庄集体生命记忆的一部分,并伴随着村庄的发展而为整个村庄成员所铭记,从而获得一种永恒的社会性生命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