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业存在行政垄断
2026-07-15 笔者在前文中己经提到过,在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并没有对民间资本涉足殡葬服务业领域加以禁止性的规定,诚然,当前也存在着民间资本注入殡葬服务业中殡仪馆和民营墓地的情况,但实际的情况却是民间资本所占有的份额微乎其微。对此湖南民政学院殡仪系的王夫子教授曾批评道:“我国很多地方政府的民政局变相的将资格准入审批转化成了独占经营。”持相同观点的还有广东省社会学学会的会长范英,他同样认为,不能单纯的把民间资本涉足了殡葬服务业的领域,就认为我国殡葬业的行政垄断情况己经被打破,因为评价一个行业内部是否存在着垄断情况,应该分析这个行业内部所适用的体制是否拥有消除垄断的决定性能力。显而易见的是,我国殡葬服务行业中,从事经营的主体虽然包括民政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和民间资本投资的民营公司,但占据绝对优势的显然是民政部门,即使是一些新兴的联营公司,控股的一方也全都是民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