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公墓太仓墓地双凤纪念园双凤古寺

殡葬文化

联系我们

双凤纪念园唯一官网,太仓双凤纪念园墓地接待中心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双凤镇204国道凤北路
电话:4000-682-928
传真:
手机:
邮箱:2256913541@qq.com
QQ:2256913541

经营性墓地市场价格体系紊乱及其权益性质模糊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5-02-18 浏览:

    我国实行土地二元制划分结构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墓地使用的土地不同因而其市场准入制度和运行王体也应不同。但市场准入制度的不明确反而会使得因土地资源和墓地需求数量之间日益加剧的矛盾而诱发的一些经营性墓地在土地权上的争议问题。而如果市场准入机制和运营王体制度不明确将意味着公司运营性质不同而带来的缴费机制不明确而这又将进一步加深经营性墓地可能存在的权益问题和损害赔偿问题。其次经营性墓地模式作为我国殡葬改革的着力点在价格体系上较为混乱。根据调研我国墓地的价格影响因素较多不仅受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影响还受到经营性墓地土地成本和当地风俗习惯等的影响。例如东部地区和一线城市因其土地整体价格偏高而导致墓地土地价格偏高;而在风俗习惯上一些地区因当地风俗习惯的不同所可能导致入墓率的巨大差异使得经营性墓地的经营王体常处于亏损状态。

                                     双凤纪念园,太仓公墓,太仓双凤纪念园 

                  281.jpg

    而在墓地权益使用性质上不管是经营性墓地还是公益性墓地墓地使用权所包合的“使用权”是基于物权性质的使用还是基于债权性质的使用法律层面未给出明确解答。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对物的处分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物的保护效力相对债权较强然而《民法典》规定的物权中并未提及墓地使用权。推理可得司法实践中对墓地使用权的认定是债权性质的对于权利人的保护上债权效力的保护远低于物权效力的保护。国内学者陈国军曾在《人格与财产双重视域下墓地的民法保护研究》一文中通过对墓地的债权性或物权性属性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物权性墓地使用权更具有优越性的结论。很显然物权性的墓地使用权益在法律上尚存在理论与运用上的争议而债权性质的保护却可以从市场规范的角度进行有效的弥补与调节。在我国墓地市场准入及其运营机制不足的情况下笔者也意在结合两种属性的优缺点进一步对完善墓地市场价格机制,帮助解决因墓地使用而遭受损害的救济进行探析。


0
咨询电话:4000-68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