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丧当日,死者亲族闻报后往丧家吊唁,清代满族民间谓之“会丧”,即遇丧事大会亲族之意。其时与死者血缘关系亲近之人多是不止一次地在遗体前“坳哭”,以示其哀痛之深。参加会丧的既有死者平辈和晚辈,也包括其长辈。他们分别代表同一氏族各支族或同一家族各家庭,此外尚有死者姻戚代表。这些都是从女真旧俗承袭而来。然而,后金政权建立以后的满族会丧已并非如此简单。

伴随着同一家族成员中阶级、等级的分化,以及原有社会组织内部结构的变动,血缘家族集体吊唁性质的会丧也发生变化,其最主要表现之一,就是身份高贵的族人,尤其是汗、贝勒已不再象昔日那样按俗赴丧。《满文老档》记载,努尔哈赤“曾对神主发誓,凡亲戚死亡盖不亲临气夭命八年九月,诸贝勒众议又定:“贝勒大臣段勿庸告汗。凡未先告贝勒而告于汗者,罪之。汗非只一二人之父,乃举国之父也。……所有亲戚人等同民一城,孰有哀痛则宜自身忍耐之,何如以其丧事告之”。同时宣布,如有人去世汗欲前往而诸贝勒不加劝阻,未劝之人要受到处罚。。实质就是以诸贝勒公议定制的形式,赋予汗不循故例亲临族人戚属丧事的特权。前举亲赴诸例多是汗不听劝阻而执意前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