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汉代继续沿袭了《仪礼。丧服》所载的五服制度,但是,作为丧服制度的外在符号,随着社会的发展,丧服服饰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第一,文帝遗诏对汉代丧服的影响。西汉初年,汉文帝临死颁布遗诏,开启了两汉以来第一次丧服服饰制度的改革。遗诏内容说:“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践。续带无过三寸。”关于“无践”,孟康曰:“践,跌也。”晋灼日:“汉语作跌。跌,徒跌也。”师古曰:“孟、晋二说是也。”按照《礼记·间传》记载,亲始死,服丧者都要为之“鸡斯,徒跌,极上枉,交手哭”。汉文帝遗诏服丧者“皆无践”是对传统丧服制度的改革之一。按照《仪礼·丧服》记载,续带大小也是有规定的。《丧服·传》说:“直续者,麻之有贡者也。直经大搞,左本在下,去五分之一以为带。”郑玄注曰:“盈手口搞,搞,扼也。中人之扼围九寸。”续带的大小从九寸减至二寸,可以说是对丧服的进一步简化。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汉文帝在丧服服饰上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

第二,丧服服饰中开始出现愤。关于啧的演变情况,《后汉书·舆服制下》说:古者有冠无债,其戴也加首有须,所以安物,故诗曰“有须者井”,此之谓也。秦雄诸侯,乃加其武将首为绛拍,以表贵贱,其后稍稍作颜题。汉兴,续其颜,却挥之,施巾连题,却覆之。至孝文乃高其颜题,续之为耳,崇其巾为屋,上下群臣贵贱皆服之。文者长耳,武者短耳,称其冠也。尚书情收,方三寸,名曰纳言,示以忠正,明近职也。迎气五郊,各如其色,从章服也.武吏常赤债,成其威也.未冠童子情无屋者,示未成人也。入学小童情业,句卷屋者,示尚幼少,未远冒也。丧幢却挥,反本礼也。升数如冠,与冠偕也。期丧起耳有收,素愤亦如之。礼轻重有制,变除从渐文也。
可见古代有冠无i啧,i渍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到战国时才发展成为人们头上的一种装饰品。汉因之,至孝文乃高其颜题,续之为耳。蔡琶《独断》口:
啧,古者之卑贱执事不冠者所服也。汉元帝额有壮发,不欲使人见,始进债服之,群臣皆随焉。然尚无巾,王莽顶秃,愤上施屋。”壮发谓当额前,侵下而生,今俗呼为“主头”者是。
随着皇帝、朝中大臣头上服债的盛行,债也就演变成为当时流行的一种服饰,在服丧时头上也戴啧,不过“丧i啧却擦”而已,其升数与冠的升数相同,并且期丧以上“起耳有收”。同其它丧服服饰的变除方法一样,也是随着丧礼的演进,逐步由粗恶向精细转化。汉人头上著啧的现象,唐代杜佑也有清楚论述,他在注郑玄“子为父斩衰,始死,笋袋如故”时说:
斩衰者,断其布不缉之也。古者无债,以六尺簇增绦发,其状如乙尾,以井横贯之,加冠其上。后汉时,遭丧者茬巾帕头,即并袋之存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