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说文·哭部》:“丧,亡也。”段玉裁注:“《亡部》曰:‘亡,逃也。’亡非死之谓也……公子重耳自称身丧,鲁昭公自称丧人,此丧字之本义也。”因“亡也”,故己离开亲人身边,长时间“不在”,则谓其死亡。《白虎通·崩亮;:“人死谓之丧。”段玉裁注:“丧,凶礼谓之丧者,郑《礼经目录》云:‘不忍言死而言丧。丧者,弃亡之辞,若全居于彼焉,己失之耳。’是则死曰丧之义也。”古人基于特定的灵魂观念,人死后都将为其举行一系列的仪式来表达对死者的敬爱、眷恋和关怀之情,故而“丧”又引申为哀葬死者的礼仪。

又《说文·舞部》:“葬,藏也。”《礼记·檀弓上》:“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故“葬”之本义为“掩埋尸体”,后泛指处理尸体的方式。
通过对“丧”“葬”词语的分析,“丧葬”就是敛埋死者的过程与方式。后来随着历史的不断演进,社会的不断进步,加之统治阶级的推崇,强化,丧葬从史前社会作为埋葬方式逐渐演变而形成了一整套详尽完备的礼仪制度,即对死者置办的殡丧礼仪、埋葬礼仪及祭祀服丧礼仪等过程。
鉴于此,我们从语言学角度出发,结合丧葬仪礼程序,根据其功能特点,将先秦汉语中的460个丧葬词语分为丧葬建筑、丧葬服饰、丧葬器具、丧祭用品和丧礼名称等五大类,各类别内再逐级划分,对每个丧葬词语的语义特征进行分析描写,以便全面观察先秦汉语丧葬词语的整体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