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文献中所记载的归葬习俗很早,《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第三》:“周公在丰,病,将没,日: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从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周公死后遗言葬于成周,以明其不敢离成王。但是成王在周公死后却将其归葬于毕,因为文王和武王都葬于此。周公的例子归葬习俗在西周时就己存在。

汉代以来,丧葬的方式比较流行的是归葬。正如《后汉书·温序传》载,温序为护羌校尉,客死襄武,原葬洛阳,其子温寿“梦序告之曰:‘久客思乡里’,寿即弃官,上书乞骸骨归葬,帝许之,乃反归旧莹焉。”如此记载,在《汉书》、《后汉书》及《三国志》中不绝于书。在四川地区、重庆地区汉代崖墓中十分普遍,如成都天回山崖墓M3,全长32米,规模巨大,结构复杂,共发现有十三棺。这种家族葬与奴隶制时代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族葬制度,在意义上己经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