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是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广东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自2011年7月1日起,对全省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城市“三无”人员去世的,由政府实施5项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全面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的路子。至2014年底,有6个地级以上市和其他13个县区将免费对象扩大至全体居民。全年免费数量为98877宗,费用总额1.15亿元。但全省殡葬改革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必须建立健全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按照保障基本、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原则,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要全力以赴,落实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实现2015年底前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目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减免遗体消毒、遗体接运 (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不少于1年或海葬、树葬)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等7项基本服务收费。有条件的地区还应适当扩大免费对象范围、增加免费服务项目、提高免费服务标准。这项政策出台,基本涵盖了殡葬基本服务的全过程,群众可以不掏一分钱就办完一宗普通标准的丧事,彻底解决所谓的“死不起”问题。根据7个免费项目估算,以2014年全省户籍人口遗体火
化数44万余具为标准,免费总额将超过6亿元。
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根据人口、交通和服务需求,科学合理制定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数量、布局规划。火葬区不断完善遗体火化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实行节地生态的公益性公墓。土葬改革区选择荒山瘩地建设遗体集中安葬点。
大力支持节地生态殡葬方式。省民政厅继续实施“长青计划”,推动殡葬基本服务设备环保节能改造。完善永久性骨灰树葬区设置,免为群众提供骨灰树葬服务,让逝者伴青山绿树长眠。沿海地区设定骨灰海葬区并组织开展免费骨灰海葬活动,让逝者魂归碧海。为骨灰树葬、海葬逝者家属颁发纪念证书,并提供必要的追思纪念场所,满足亲属缅怀先人、慎终追远的愿望和需求。经营性公墓内划出一定区域,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寄存等节地葬法。
规范殡葬基本服务标准。推进殡葬基本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殡葬基本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有关行业标准。加强殡葬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考核,推行殡葬服务持证上岗制度。探索在殡仪馆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为逝者亲属提供悲伤抚慰等专业社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