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学/人类学学者对丧葬的研究受到西方结构功能主义的影响,带有较深的功能论的印记,并且主要是应用阿诺德·范·盖内普的“过渡仪式”和特纳的“闽限性”理论对丧葬仪式进行挖掘和分析。

杨庆塑分析丧礼就带有很强的功能主义色彩。他认为,丧礼具有安顿超度亡灵、保护生者免受鬼魂的困扰等作用,更重要的是,丧礼中的悼念仪式,除了可以缓解家属因亲人死亡而悲痛的心情,还有重新确定家庭群体内聚力和促进团结的重大意义,通过葬礼上的一系列活动,逝者的家人与直系亲属以外的人们重温固有的关系,从而巩固自己家庭的社会地位,这其实是试图通过强化丧失家庭成员后的社会经济地位来巩固家族组织。也就是说,家庭成员的死亡会削弱家庭的力量和内聚力,葬礼就是聚集庞大的社会群体支持的一种仪式,通过丧礼来实现重振家庭社会地位和声望。
郭于华对传统丧葬仪式的社会功能和结构也进行过系统的分析,她认为传统的丧葬礼仪具有社会团结功能以及整合社会的作用,其实现途径主要有:一是丧葬礼仪聚集亲属、家族和社会集团;二是丧葬宴席协调家族、社区的关系;三是葬礼规模显示家族实力;四是丧葬仪礼重新确认和巩固人伦关系;四是丧葬仪礼传导灌输道德仪式。
杨愈春在一个关于山东村庄的民族志文本中提到丧葬仪式“这不应该从宗教意义上去理解,它是一种献祭仪式,是对家庭绵延不绝的意识”。她关注并强调丧葬仪礼对现出的亲属关系结构以及家庭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制约丧葬仪式“排场”和规模的则是村落内部的评价机制。与其不同的是,许娘光对葬礼的理解虽然也关注了社会再生产的作用,但其并不是只将丧葬仪式的过程看作是对礼俗的遵从,而是更注重发掘丧葬文化传统的深层意义,更关注人格的个性心理层面。因此,其在对中国云南西镇的葬礼描述中,虽然也关注了家族的社会再生产的作用,但其重点是对西镇村民的人格与个性心理的关注,是对当地人的剖析与研究,从而指出西镇乃至中国人的文化模式即使受到外界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而会有所改变,但变化并不明显。
和少英教授对云南民族丧葬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出,云南少数民族多以歌舞的形式寄托哀思,在丧礼的持续过程中起舞打跳,庆贺逝者的亡灵返回“祖源故地”,将葬礼操办成逝者的庆典。景颇族的丧葬歌舞表现出该民族将人的生死看成是一种自然现象,既劝导生者不必过分悲伤,又颂扬了逝者生前的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