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皖北农村丧葬礼俗受到封建儒家思想和礼教根深蒂固的影响,它的绩效与不足,令人深思。
(一)对亡者的敬哀是传统美德。
丧礼是人们对死者哀悼的一种方式,表达了活人对死人的感情和意愿。虽具有封建迷信和宗教色彩,但在现实生活中与人民的愿望是一致的,也是混为一体的;‘丧礼的庄严和肃穆,对死者不仅是一种尊重和哀祭,同时也是一种歌功颂德和评价的方式;对活人是一种慰藉和怀念,同时也是一种生与死的思考。在不同地区,民族丧俗各不相同,但其目的都是相同的,借以表达对死者的哀悼、眷恋之情,祝愿死者的灵魂在另外一个世界享受幸福,祈求死者保佑人世问的亲友平安亨通。

(二)农村丧俗的每一个环节、每一步无不充斥了愚昧性、落后性等各种不良陋习。
在皖北农村,有的出殡请风水先生,择丧期,丧达数月甚至达一年,导致尸体腐烂发臭;为讲究丧礼大搞铺张浪费,债台高筑甚至倾家荡产也不在少数,这种“丧事变成酒食征逐,应成为丧俗改良团体禁革的主要对象”民问丧俗的灵魂观念、鬼怪观念、地狱观念、阴问观念、来世观念、风水观念和儒家的孝道观念等,这些民问信仰长期支配着丧葬礼俗;这种暴露落后性、腐朽性的丧葬礼俗具有很大的虚伪性和欺骗性,但这种丧葬礼俗对广大贫民来说,却是白觉遵守的。即使是有心改变旧俗的人,恐怕会被亲朋好友和族里乡亲责骂或者是伤风败俗,落下不孝的罪名,只得从俗;[1]即使是“名噪一时的新文化健将胡适,也只能折中西旧丧礼”。这种虚伪和愚昧的丧俗对农民是一种毒化和摧残,这种做法是农村社会倒退的一种表现,而这些穷汉们“借了钱,背了债来跟死人争一个虚‘场面’,何苦呢!那死人早已不晓得了,所知道的不过是一般看客罢了,顶多得到一般无知识的一个‘阔’字的赞美”四。
(三)农村丧葬礼俗是旧伦理、旧信仰的外在表现,是礼教精神与封建迷信结合的产物。笔者认为:铲除陋习,丧葬改良,移风易俗,势在必行。
民国时期,政府就提倡火葬,进行丧葬改革,由于条件的限制,并未禁止土葬,这种规定也给丧葬改革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民国时期的丧葬改良,移风易俗,则“刚刚从传统的社会里脱颖而出,为时未久……往往表现出一种过渡特征和不彻底性”[24],农村丧葬改良的缓慢性和复杂性是历史的必然,但移风易俗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时代进步的表现。“社会生活变复杂了是一种进化,同时礼俗变简单了也是一种进化……胡适说‘现在的丧礼比古礼简单多了,这是白然的趋势,不能说是退化。更新观念,科学倡新,“勇于实践文明生活,努力把握国家发展进步的重要命脉,促进社会趋向现代化”,大兴农村丧俗改良,破除迷信观念,取缔迷信活动,提倡节俭是每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
总之,民国时期皖北农村的丧葬礼俗“不可避免地受到落后社会制度和腐朽思想意识的影响,而带上浓厚的封建迷信和庸俗鄙陋”,是时代的产物和抉择,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丧俗是一种文化,我们可以运用它来研究历史和地方文化,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移风易俗为人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