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葬是土家族穴居生活观念的体现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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穴居,又称洞穴居,是人类最古老的居住形式,即利用天然的洞穴作为栖身的场所。穴居在土家族地区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从清江流域考古发现的材料看,穴居这种生活方式,从距今200万年的“建始直立人”开始一直延续至今,在清江上源的利川鱼木寨、船头寨等地,目前仍保存有诸多穴居原始形态的居住形式。据调查,仅鱼木寨二仙岩一带的偏岩洞穴中,解放前就有住户120余户。解放初,这里仍有80余户住岩洞,直到1984年以后,这些“洞户”才陆续搬出岩洞,住进新房,但至今仍有两户住在当地崖居中的典型形态—偏岩洞里,成为穴居研究弥足珍贵的活化石。这一地区的洞穴有三大特点:一是它们多属于“干岩洞”,洞内干燥宽敞,冬暖夏凉,适宜居住。二是它们又多属于“偏岩洞”,外部采光良好,洞内空间适中,洞高多在20米左右,面积多在数百至一千平方米之间,宜于按居住的需要加以改造。三是洞外多为缓坡,竹木葱翠,景色宜人,便于耕作,同时也便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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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二次葬虽是一种独特的丧葬习俗,但体现出一定的穴居文化情节,反映了山为祖先之地的原始思维,体现了人类早期山陵地带洞处穴居的生活方式。因为,人类早期社会生产力低下,多以山陵洞穴为居住之地,为了防止野生动物的袭击,以避免霜冻风雨,久而久之,便产生山岳洞穴就是孕育人类母体的认识观念,故一些民族原始宗教观中的石原创生观念认为生命产生于洞穴。在清江流域关于巴族起源的历史传说中,也有赤、黑二穴的故事,它反映了巴人洞穴生人的原始崇拜观念。土家族因有祖先起源洞穴的族源神话而普遍以洞穴为生育崇拜对象,认为洞穴是生命力和生育力的象征,于是由洞生逐步延伸到祈愿再生的洞葬习俗,以二次葬的方式把死者灵枢送至溪河沿岸的洞穴中安葬(崖葬),有让死者归人“母腹”获得再生的意义。因此,二次葬既是一种“密藏祖骨”、“弥高以为至孝”观念的体现,同时也具有比较浓厚的穴居文化情节,是土家族地区生有所居、死有所葬的一种穴居文化的返祖归宗观念的体现。生屋死墓,墓葬既是人死后灵魂的住所,又是活人对现实居住生活状况的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