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葬是土家族渔猎经济形态观念的体现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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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近山识鸟音,近水知鱼情”,土家族及其先民生活在山峦重叠、溪河纵横的武陵地区,是一个以渔猎为主的民族,渔猎的历史十分悠久,渔猎经济一直是土家族及其先民重要的经济来源和生存手段。大量的考古资料说明,土家族及其先民古代巴人自古以来沿水而居,以船为家,生活当中与鱼的关系尤为密切,在清江流域早期巴人传说中,便有l君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盐水女神告凛君:“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的记载。这虽然是神话传说,但可见巴人选择居地,首先是以产鱼为条件。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双凤纪念园,

有学者认为,“巴”字是我国南方壮傣语系民族中“鱼”的读音,“巴就是鱼,鱼就是巴”。将巴的称谓与其捕鱼的经济形态紧密联系在一起,至今在土家族地区依然称鱼篓为巴篓。三峡地区的考古发掘中,无论是新石器时代遗址,还是夏商周时期的巴文化遗址,都可以见到十分丰富的渔猎相关遗存。这种现象说明渔猎经济形态在土家族及其先民古代巴人的生活当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这种渔猎经济形态反映在丧葬习俗中,就是以船为棺的习俗,在巴县冬笋坝和昭化宝轮院等地发现的巴人船棺葬中,就出土了各种类型的船形棺,这种船棺从形状大小等各方面看,都与目前江河中使用的木船大致相同。同样,在三峡及邻近区域早期悬棺葬的葬具,几乎都采用整木挖凿的独木舟的传统方法制成,而以整木挖凿成的独木舟可以说是一切船类的祖型,悬棺葬的各种棺木均与独木舟的形制联系在一起。这种以船为棺的习俗,是近水而居的民族生于斯亦葬于斯的生活习俗在心理意识方面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