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神崇拜的宗教仪轨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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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晚清闽都的丧葬习俗中,卢氏发现了非常奇特的多宗教交错的特点,其间既有本土宗教信仰的仪轨,也有外来宗教的痕迹,甚至还有本土化了的非主流宗教的仪式。根据基督教义中《新约》的《约翰福音》,第十一章,25一26节,基督教认为,“复活在我,生命一也在我:相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一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基督教葬礼应在永生的信念指导下进行,强调简丧薄葬,且整个葬礼要肃穆,因为人死后灵魂需要安静,反对号陶大哭,即使悲痛一也要默默流泪。与基督教的排他性不一样,晚清闽都的丧葬习俗中所贯穿的宗教仪式与民间信仰基本是非单一性的多神信仰。在整个丧葬过程中,各路神灵各司其职,释道儒轮番粉墨登场,各自扮演着相对独立的角色而互不干涉,互不排斥。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双凤纪念园,

卢氏注意到,中国的礼仪基本源自儒家,因此,但凡家中富裕的,会“雇来一个专门传授各种礼俗的人现场指导怎么按规矩”来履行丧礼中各种场合的仪式,这就儒家的“礼生”。上至帝王将相举行的各类重大祭祀,下至平头百姓的日常婚丧仪式,均可见其身影。儒教以人道鬼事体现孝道,孔子虽“不可语怪力乱神”,却“事死如生”,“祭神如神在”以使慎独、礼治长存。英国传教士库寿龄(Samuel Cowling)花费10余年时间编著的《中国百科全书》曾概说,儒教不鼓励对于一个人格神的信仰,不进行祈祷,不考虑人的永生,因此它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宗教。但是,他们一也看出儒学有某种宗教色彩。明恩溥认为:“儒教部分地可以看做政治和社会的伦理,部分地可以看做一种国家宗教,包括对自然、已故圣贤的灵魂和祖先崇拜。因此从某一种观点说,它是宗教;从另一种观点说,它又不是。”卢氏则认为,“儒教是宗教、道德和哲学的综合体”,认识不可谓不深刻到位。
虽然闽都的道教没有佛教的规模,但作为土生土长的源自中国远古的原始宗教,道教催生了闽都民间信仰中的多神现象,从玉皇大帝到阎王小鬼,到唐代,更是由于儒释道三教合一,使得民间信仰更为多元化、制度化与完善化,同时一也增加了道教信仰的某些迷信色彩。“道教崇拜的对象有部分与佛教相同”“有许多法事与佛教的同类法事相似。但道士与和尚从不合作,尽管有时在同一场所里各自做自己的法事。”道、佛的界线似乎在闽都不那么径渭分明,闽人也会“请和尚来家里,通常无非是为新近去世的或得了生病的亲人做功德,或者是为下界孤魂野鬼做超度”。而做功德“可以请道士来做,也可以请佛家的僧人来做,还可以僧道都请来同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