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礼仪节钩沉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1-08-07
浏览:
囿于史料暂缺,暂无法对三礼的具体仪节详细陈述,只能从仪节肇始和仪节展开两个方面,钩沉当时的吊恤之礼。
(1)仪节肇始
与吊丧礼、荒礼类似,春秋邦交中的吊礼、褚礼、恤礼亦以赴告为肇始。唐代经学家孔颖达言:“邻国相命,凶事谓之赴,他事谓之告。”⑦告又往往含有求请之意,如《尔雅·释言》曰:“告,谓请也。”要之,三礼肇始于他国告知自身发生灾异、寇乱,冀以得到感问或帮助。案,礼书记载,多己得史书验证。《左传·昭公十八年》载梓慎预言宋、卫、陈、郑将大火,不久四国“皆来告火灾”,《成公二十四年》言“秋,王人来告败”,《嘻公二十四年》有“冬,王使来告难”.上述均为相关礼制之例证。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双凤纪念园,

<2)仪式展开
尽管吊礼、褚礼、恤礼的实施背景不同,然依据礼仪内容的差异可分为两类,一类以遣使吊唁为主,为吊礼和恤礼。一类以友好国家筹集财物进行资助为主,为褚礼。
①遣使吊唁
春秋邦交中,吊礼和恤礼的主要形式是遣使吊唁。关于使节身份,史书暂无明确规定。以《左传》为例,见于记载的使节吊恤事件共十例①。一次使节姓氏不详;二次为国君亲行:《禧公三十三年》“公如齐,朝,且吊有狄师”和《昭公二十五年》“齐侯唁鲁昭公于野井”;一次为家臣,《哀公二十年》载赵襄子家臣楚隆吊吴为越所围。其余半数以上事例中使节身份为下大夫或卿。卿者如《昭公六年》“叔弓如楚聘,且吊败也”,大夫有《哀公十五年》:“楚伐吴,陈侯使公孙贞子吊焉。”要之,吊礼和恤礼中使节身份以大夫阶层为主。
②财物援助
宗周时期,诸侯国间已有互相帮助的礼则,如《周礼.秋官·大行人》曰:“致褚以补诸侯之灾。”《小行人》言:“若国札丧,则令赌补之;若国凶荒,则令稠委之;若国师役,则令搞褚之”。进入春秋时期,仍然存在这种情况。一国遭受围败,丧失财物,则同盟国会和财物以济之,《左传。襄公三十年》载宋大火,“为宋灾故,诸侯之大夫会,以谋归宋财”,即为此类。
综上,春秋时期,荒礼、吊礼、褚礼和恤礼,均是构成当时邦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是“分封制时代亲睦友邦,巩固团结的重要手段”气惜古代文献缺乏相关的详细记载,使得后人难以了解其具体仪制。同时,随着中国历史由邦国林立走向大一统,娠灾济荒成为中央政府职能之一,这些礼仪也渐渐失去存在的基础和意义,淹没于浩瀚史书之中,丧礼成为秦汉之后凶礼的主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