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短丧诏对居丧制度的变革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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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仪礼》、尝礼记》等文献记载,服君主、父母或者其它亲属之丧,居丧者在容体、声音、言语、饮食、居处等方面,都有严格的礼制规定,如果不能按照礼制规定服丧,就叫做“不度”,不度之人向为儒家所深恶痛绝,被认为是祸乱的根源。从短丧诏来看,汉文帝对古代的居丧礼制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展现出了一代帝王的伟大气魄,被丁凌华先生称为是对守丧制度的第一次大改革,一点也不过分。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汉文帝对居丧制度变革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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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丧服制度的变革。我们知道,丧服制度包括丧期和丧服服饰两部分内容。在丧期方面,《仪礼·丧服》载庶人为国君服齐衰三月丧:诸侯、大臣为天子服斩衰三年丧。汉文帝对这些人为大子服丧的期限都作了改变。对天下吏民而言,“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即宣布天子死亡的诏令到达某一地方后,该地方的吏民哭临二日后就可以脱去丧服,不必服齐衰三月丧。赵翼云:“天子之丧,吏民尚齐衰三月,今易之三日,故后世谓之以日易月。”对皇太子、皇后等亲属及朝中大臣而言,在葬后只需“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即可释服,不必服三年丧。在丧服服饰方面,文帝遗诏规定:“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践。(侄)带无过三寸。”按照《仪礼.丧服》记载,丧服服饰是从头到脚的全身包装,不仅包括衣、裳。还包括冠、带、展、杖等。对于“践”的理解,有人认为是斩衰服,有人认为是赤脚,分歧较大。如《史记》集解引服虔曰:“践,剪也,谓无斩衰也。”孟康日:“践,跌也。”晋灼口:“汉语作‘践’。跳,徒跌也。”《汉书》伏俨注日:“践,剪也,谓无斩衰也。”师古曰:“孟、晋二说是也。”可见,孟康、晋灼、师古认为是光脚,伏俨认为是不穿斩衰服。从西汉其它帝王服丧情况来看,嗣君在葬前都穿斩衰服。此处若把“无践”理解为不让服丧者穿斩衰服,不仅有点文理不通,而且也于汉代其它帝王的服丧实际不符。所以此处我们还是以孟康、晋灼的说法为准。“经带”是指服丧者所穿戴的首、腰经和绞带。丁凌华先生说按周时一寸约等于今之2. 3厘米计算,斩衰首侄祖细周长应为20. 7厘米,直径应为8. 6厘米。叹帝令服丧者的经带不超过三寸,即不超过6. 9厘米。可见文帝规定服丧者所穿戴的经带尺寸较《仪礼·丧服》记载的尺寸要小得多。
第二,饮食方面的变革。按照礼制规定,天子崩,天下吏民为之服齐衰三月之丧。《礼记·丧大记》说:“五月、三月之丧,一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可是文帝遗诏令天下吏民,在令到出临三日后,就可脱掉丧服。娶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等一律不禁。可以说这是对居丧者在饮食方面的巨大变革。
第三,哭泣方面的变革。根据《仪礼·丧服传》的记载和贾公彦的解释,我们知道哭有二无时,“既殡已后,卒哭祭已前,阵阶下为朝夕哭,在庐中思忆则哭,二无时……”即殡后除朝夕哭以外,孝子在庐中“思忆则哭”,不限时日。而汉文帝遗诏说,“非旦夕临时,禁无得擅哭(临)”。即对于应该在殿中哭丧的皇太子、诸皇子,以及皇后、贵人、公主、宗室妇女等人,不是旦夕哭的时候,不准搜哭,这是对先秦丧礼殡后在庐中哭无时的一大改革。另外,又规定这些殿中哭丧者,旦夕哭时各哭十五声。在先秦礼文献《仪礼》、《礼记》中,都没有说旦夕临时哭多少声的问题,汉文帝遗诏哭十五声,这是汉文帝在居丧哭泣方面的又一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