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社会功能理论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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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起源
宗教社会功能理论起源于宗教社会学,涂尔干与马克思·韦伯被认为是宗教社会学的创始人。涂尔干首先认为“社会是宗教的起源,对宗教的形成与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至此涂式将宗教导入世俗社会,而马克思·韦伯的研究则更侧重于宗教对于社会经济的影响。宗教功能理论可被认为是宗教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分支,托马斯·奥戴是宗教社会功能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者,其认为“没有功能的东西便不再存在,这是功能理论的公理,既然宗教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着,显然它具有一方面甚至一系列的社会服务功能”。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双凤纪念园,

2、宗教社会功能理论阐释
宗教的社会功能既有正功能也有负功能,而本文着重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实际,将宗教正向的社会功能归结为下述四个方面。第一,宗教的社会服务功能。宗教的社会服务功能在转型期的中国被讨论尤其多。确实在转型期的中国,面对巨大的社会公共服务缺口,民间社会组织纷纷参与服务提供,而宗教界是这一领域的主要力量之一。比如郭阿娥等在对泉州宗教发展的调查中发现,近年来泉州一些香火比较旺的寺庙,每年都拨出大量经费用于辅助鳃寡、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宗教的政治功能。积极的宗教教义有助于维护政治和谐保持国家稳定。第三,宗教的经济功能。宗教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首先,宗教中的一些教义有利于市场秩序的构建,促进经济的发展。其次,信徒间通过宗教活动形成的社会资本网络可以服务于经济发展。再次,宗教场所的经营还具有旅游价值,可以通过旅游开发吸引外来消费,拉动当地经济增长。第四,宗教的文化功能。积极的宗教文化不仅有助于实现当代中国文化的多元性,还有利于保持中华文化的本土性与传统性,增强中华文化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