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信用思想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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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大宗教中,佛教的信用思想可谓独树一帜,与前两者形成鲜明对比。概述如下:
1佛教教规允许僧侣放贷取利
阐释佛教戒律的《四分律行事钞》卷中《随戒释相篇)引《十诵律》说:“以佛塔物出息,佛言:听之。”可知佛教古律即允许以佛门财物“出息”,获取收益。
“比来僧尼,或因三宝,出贷私财。”所谓‘.三宝”即佛、法、僧,.‘三宝物”亦即佛物、法物、僧物。《随戒释相篇》对有关出贷三宝物获利的具体筝项,作了若干原则的规定。佛教三宝物尚可出息取利,其他寺院余财更可出举质贷取利,以本取利,再以利生利,不断“生长”增殖,即可实现“长生”与“无尽”。关于出贷的利息率,佛教内律早有规定,《行事钞)卷下四《脸病送终篇)云:,.特生经》,赡病人不得生厌,若自无物,出求之,不得者贷兰宝物,差己,十倍偿之。”网也就是说,出于慈善目的,可动用三宝物出货,但需以十倍即1000%的利率偿之,如此高利,远远超过世俗通行的“倍称之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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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事贷放取息的理论基础
用寺财出贷使之“长生”、“无尽”的取利思想是以佛法“无尽藏”的理论为基础。佛教用一灯点粥诸灯来比喻佛法无边.劝导众生,作用于万物而无穷尽,名之为“无尽藏。《大乘义章?无尽藏义)谓:“德广难穷,名为无尽,无尽之德苞含曰藏。”佛法无尽的物质基础是“无尽财”,亦即寺院资财的“无尽”。《僧抵》云:“供养佛华,多听转卖人佛无尽财中。”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中将这种“无尽财”思想表述得淋漓尽致:“尔时之众苍当(即比丘)种种出息……或生或质……言生者,谓是生利,与他少物,多取谷麦,或加五,或一倍、二倍等;贮蓄升斗,立其券契,是名为生。言质者,谓取宝珠等,同前立契,求好保证,与其财物,是名为质。......色如是交易,以求其利。时诸外道见是事,己皆生赚钱。云:‘何沙门释子,出物求利,与俗何殊?谁能与彼衣食而相供给?’诸苍色闻,具以自佛,佛言:‘广说如上,乃至制其学处,应如是说。可见,佛教律法所倡导的“生,.、“质”均在于“出物取利”,与俗间交易没有本质区别。
3.取利思想与慈善救世宗旨的调和
佛教倡行出贷求利.与其慈善救世的宗旨是否矛盾呢?按佛教传统,寺院非但要供应本寺常住僧人衣食,还要招待过往客僧,视僧物为僧众共同所有,即“十方普同,彼取自分.理应随喜。”创至于接济救助一时落难的俗人,既是扬经布道之需,也是扶贫助弱的普举。凡此诸种,皆需有充足的物质基础作保障。将寺院富资余财有偿地借贷给需要接济之人,既属慈善之举,可以扩大佛教影响,又是一个稳妥的取利渠道,比起单纯依赖信徒施舍捐赠要主动、可靠得多。
至于由此而取利于人,仍可自画其说,即求利所得始终用于佛事,佛事活动当然还是为慈悲众生。但究其实,与寺院之外的高利货无异。正如有人指出的:“寺院口头上要做社会的慈善事业,借着佛祖慈悲的招牌,欺骗民众,诈取钱财,用以增殖寺院的财富,供上层僧侣挥压这同中世纪基督教会一面推行高利贷禁令,一面又从事放贷取利的活动似有异曲同工之处。
综上所述,三大宗教的信用思想各有千秋,大相径庭。本文的目的不是提供一种思想规范或展现某种思想的高度发达水平,而在于从新的视角挖掘经济思想在特定领域里的实际状况及发展程度,为理论研究提供新思路和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