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关于宗教的模型信念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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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对宗教的态度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其关于宗教的信念,也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其发展变化的基本状况是,以20世纪初期兴起的新文化与新文学运动为界,在参与新文化与新文学建构之前,鲁迅在态度上对宗教持积极肯定的态度,其信念是总体认可宗教的积极意义与价值。这一个时期,鲁迅对宗教的态度及其信念的内容,基本都包含在了发表于1908年的论文《破恶声论》中。在这篇论文中,鲁迅满怀激情地写下了这样一些关于宗教的话语并直接地表达了自己对宗教的肯定性信念:“人心必有所冯依,非信无以立,宗教之作,不可已矣。顾吾中国,则夙以普崇万物为文化本根,敬天礼地,实与法式,发育张大,整然不紊”;“宗教由来,本向上之民所自建,纵对象有多一虚实之别,而足充人心向上之需要则同然”;并由此而特别强调“定宗教以强中国人之信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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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新文化与新文学的建构之初与之后,鲁迅对宗教固然不再总体肯定,我们在鲁迅所留存下来的各种文字中,也的确再也寻索不到如《破恶声论》一文中所表达的对宗教“总体”肯定性的言论,但也不是如有些学者所认为的,这一个时期“鲁迅对宗教是持整体反对的态度的”,因为如果说这一个时期,鲁迅对教是整体反对的话,那么,我们如何评价这一个时期鲁迅在自己所撰写的学术著作《中国小说史略》1923年)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01924年)中,对神话与宗教的关系,宗教与文学艺术(特别是诗歌)发展的关系所进行的客观论述呢?如何来解释鲁迅的这样一些观点:“故神话不特为宗教之萌芽,美术所起,且实为文章之渊源”;“诗歌起于劳动和宗教”?很明显,在这样一些观点中,并不存在任何“反对”或否定宗教的意思,恰恰相反,在这些论述中,鲁迅实际上是以严谨的学术研究的方式,不仅肯定了宗教起源的必然性及宗教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如认识自然现象,解释自然现象,也就是鲁迅所指出的“昔者初民,见天地万物,变异不常,其诸现象,又出于人力所能以上,则造众说以解释之”)的价值性,而且肯定了宗教这种精神文化对人所创造的艺术之一的诗歌的重要而积极的功能。即使进人鲁迅思想发展的所谓后期,鲁迅也并没有“修正”自己肯定宗教对文学艺术具有积极影响的态度与信念,不仅充分肯定了以佛教故事为题材并深受佛教文化影响的唐代“佛画的灿烂,线画的空实和明快”而且,在反驳一些人否定“连环画”的价值的时候,鲁迅还依据自己积累的丰富的绘画知识及宗教知识,列举了一批西方和东方以宗教为题材的优秀壁画作品,如以基督教的《圣经》为题材的西方伟大的画家米开朗基罗的《亚当的创造》,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等壁画;以表现“佛”的故事为主要内容的东方印度“阿强陀石窟”中的壁画,同时,满带情感地写下了这样一些判语:在意大利“凡有伟大的壁画,几乎都是《旧约》《耶稣传》《圣者传》连环图画”;“印度的阿强陀石窟,经英国人摹印了壁画以后,在艺术史上发光了”f}l。而鲁迅的这些判语,不仅充分地肯定了宗教文化对艺术的积极作用,而且还将宗教文化对艺术的这种积极作用提升到是产生一系列“伟大”或“在艺术史上发光”的艺术作品的直接动力的境地。其对宗教这种人类所创造的特殊文化的肯定性态度及其信念,于此也似乎可见一斑了。而在鲁迅留存下来的文字中,这样的事例,还可以列举出很多。
由此可见,鲁迅不仅在早期对宗教文化持总体肯定的态度,而且即使在新文化与新文学建构初期和之后,对宗教文化也并没有持“整体反对的态度”,而是采取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象具体对待的科学态度与方法。这种科学态度与方法的具体表现就是,一方面,不仅在论述具体问题(如宗教与文学艺术关系的问题)时,充分肯定了宗教文化对文学艺术的积极价值(如上所述),而且对各种宗教文化中的一些具有真理性的因素,如基督教宣扬的博爱、牺牲精神,佛教教义中的平等观念等,鲁迅不仅给予了肯定性的评价,也不仅在自己的作品中宣扬了这些精神与观念,而且,对那些与这些精神隔膜甚至反对这些观念的人进行了批判,如在《野草》的《复仇(其二)》中通过耶稣自己“去钉十字架”拯救世人的牺牲事件,不仅演义了基督教的博爱、牺牲的精神,表达了对耶稣“去钉十字架”所表现出来的博爱、牺牲精神的肯定与悲悯,而且对不懂、不领会耶稣所具有并表现出的博爱与牺牲精神之可贵的愚昧、血腥的众人给予了深刻的批判;在杂文《热风·三十三》中通过抨击“攻击佛教的人,往往说他不拜君父,近乎造反的逻辑,表达了对佛教教义中所宣扬的平等观念的认可,因为,“不拜君父”正是佛教所宣扬的“虽复上同如来,不以为尊,下等六师,不以为卑”的平等意识的具体表现之一,而这种平等意识及其行为,不仅恰恰与中国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文化尖锐冲突,而且也是佛教在创立之后能够迅速传播并得到大众拥护的精神原因,“佛陀以其‘众生平等’的社会主张和为大众解生、老、病、死之惑的现实精神迅速吸引了大批不同阶层的善男信女,佛教僧团随佛法的传播而扩张”} 9}。另一方面,对中外各种宗教,鲁迅既没有一味赞赏,也没有随意否定,而是通过自己的分析研究,并从反封建思想革命的历史要求和建设新文化的时代要求出发,分别表达了自己对某种宗教的认可或不认可,如对在中国最为流行的佛教与道教这两种宗教,鲁迅在态度上就有显然的区别。其区别就是,对源发于本土的道教,鲁迅无论在思想发展的前期还是后期,基本不认可,因为鲁迅经过认真地分析研究发现“中国根抵全在道教”,而“鲁迅所谓‘中国根抵’者,亦即主要指中国封建文化的根抵;,而中国的封建文化,无论是在鲁迅思想发展的哪一个时期,都是鲁迅猛烈批判的对象,因为这种文化与新文化存在尖锐的对立,不清除这种文化,新文化的发展就会受到抑制,对于这种与新文化尖锐对立的文化的“根抵”,鲁迅自然不可能认可,不仅不认可,由此,还在所留存的一系列文字中,对于和道教有关的人物(如道士)、事件(如道教的仪式及各种活动)、思想(如老庄思想)等都进行了尖刻的讽刺与猛烈的批判;而对从印度传人中国的佛教,鲁迅则对其不同的派别,分别表达了自己的认可或者不认可。最集中体现鲁迅对佛教不同派别的不同态度的文字,是鲁迅的这样一段文字:“我对于佛教先有一种偏见,以为坚苦的小乘教倒是佛教,待到饮酒食肉的阔人富翁,只要吃一餐素,便可以称为居士,算作信徒,虽然美其名曰大乘,流播也更广远,然而这教却因为容易信奉,因而变为浮滑,或者竟等于零了。这段文字意思明了,直接地表达了鲁迅对佛教中的小乘的认可和对佛教中的大乘的否定。
综上所述,如果说,在写作《破恶声论》时期,鲁迅对宗教的模型信念是在总体肯定宗教的积极作用的过程中酝酿生成的话,那么,参与新文化与新文学建构之后,鲁迅关于宗教的模型信念,则是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象具体对待的科学态度与方法中酝酿而成的,也通过这种科学的态度与方法彰显而出。如果将鲁迅这两个时期关于宗教的模型信念用命题的形式进行概括就是,鲁迅相信(认可):宗教是人创造的一种精神文化,这种精神文化在历史与现实的存在与发展的过程中,既具有和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也具有和发挥过消极的作用。鲁迅关于宗教的知识,也就主要包括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关于宗教积极作用的知识和关于宗教消极作用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