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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在家信徒“月六斋”与本土定期斋戒的关系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0-05-19 浏览:

    早期佛教经典中的“月六斋”,其实是指中国在家佛教信徒所遵守的一种定期斋戒制度。而“月六斋”实际上有“五戒”或“八戒”两种不同的斋戒形式。前引汉末《理惑论》称:“持五戒者,一月六斋。斋之日专心壹意,悔过自新。沙门持二百五十戒,日日斋,其戒非优婆塞所得闻也。”可见,与出家僧尼所遵守的律仪制度不同,这些在家信徒需要在每个月的六天中斋戒,并遵守“五戒”。孙昊时期康僧会所译《六度集经》亦称:“尽仁不杀,守清不盗,执贞不犯他妻,奉信不欺,孝顺不醉,持五戒,月六斋,其福巍巍。”西晋竺法护所译《佛说四辈经》亦称佛言:“若有男子心志系道,不能出家者,在于爱欲之中,当受持五戒,月六斋。”又称佛言:“若有女人不能出家,在于爱欲之中心乐道者,当持五戒,月六斋。以上“月六斋”所要遵守的都是在家信徒的“五戒”,又简称为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至于早期汉译佛经中“月六斋”的形成过程则非常值得探讨。孙吴时期支谦翻译的《佛说斋经》最早提到了“月六斋”这一概念。《佛说斋经》又名《斋经》。隋《众经目录》卷2著录《斋经》一卷,又称“一名《八关斋经》,一名《优婆夷堕舍迎经》”,“吴黄武年支谦译”。即其翻译是在公元222年至228年之间。而其称《八关斋经》或《优婆夷堕舍迎经》,都非常清楚地表明这是一部专门为佛教在家信徒举行斋戒所撰写的经典。康僧会所译《六度集经》也数次提到了“月六斋”。然而,正如苏远鸣所说:“中国佛经第一次明确提到六斋日的时间,对于六斋日的实际时间来说晚得多。实际上,中国佛经的记录最早不超过公元4世纪。”他认为大约在公元317年至322年翻译的《灌顶经》,才第一次同时提到了“年三斋”和“月六斋”。根据我们的研究,西晋竺法护(231-308)所译《普耀经》,应比《灌顶经》更早提到了“年三长斋”和“月六斋”。该经就提到一位国王的夫人、探女以及全国吏民“岁三〔斋〕月六斋,守禁法施戒”;又称“月六斋岁三斋,奉持不懈”。然而,以上这两部译经对“三长斋”和“月六斋”的具体时间却都无确切的说明。
    直至东晋都超(336-378 )所著的《奉法要》,才第一次正式列举出了佛教“三长斋”和“六斋日”的具体日期。其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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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在家信徒“月六斋”与本土定期斋戒的关系

        已行五戒,便修岁三、月六斋。岁三斋者,正月一日至十五日,五月一日至十五日,九月一日至十五日。月六斋者,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凡斋日皆当鱼肉不御,迎中而食。既中之后,甘香美味,一不得尝,洗心念道,归命三尊,悔过自责,行四等心,远离房室,不着六欲。
    所谓“已行五戒,便修岁三月、六斋”,是指佛教在家信众修持“五戒”后,便要遵守“年三长斋”和“月六斋”的制度。而“年三长斋”,是指一月、五月和九月的前半个月的斋戒。对此,吕鹏志博士认为,中古道教包括占灵宝经的“月长斋”均源于“佛教长斋月观念”的影响。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本土佛教的“三长斋”其实在早期印度佛教文化中找不到任何依据,但是在中国古代国家祭祀制度和汉晋道教中,“长斋”却是一种极其重要的斋戒类型。而且本土佛教在家信徒“三长斋”的理论依据,恰恰是“利用了中国秦汉以来的月令学说和阴阳五行思想的,如说正月‘少阳用事’,五月‘太阳用事’,九月‘太阴用事”等等,就与《白虎通义·五行》关于四时五行的论述相似”。而所谓“月六斋”,则是指每月初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六天的斋戒。这种强调只在某些特定的日子进行的斋戒,本身都属于极其典型的中国古代国家祭祀和民俗的斋戒传统以及汉晋道教斋戒的传统。特别是“月六斋”的具体日期,基本上都与中国古代历法中的“晦朔弦望’旧有关。而“晦朔弦望’旧之所以被确定为定期斋戒之日,则又与本土宗教文化传统中阴阳五行的思想关系密切。
    苏远鸣和吕鹏志等研究者都认为道教每月数日的定期斋戒,均开始于东晋末年或刘宋初年,并且是受汉译佛经中“六布萨”制度的影响。从目前所见资料来看,其实中国本土斋戒制度中每月数天的定期斋戒,其渊源至少可以上溯到战国时期。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简中即有明确的“弦朔斋宿”的规定。其《三德》篇称:
        卉木须时而后奋,天恶毋忻,平旦毋哭,晦毋歌,孩望斋宿,是谓顺天之常。所谓“弦望斋宿”,是指每月上弦日、下弦日以及望日都要举行斋戒。至于具体日期,六朝天师道《赤松子章历》卷2《弦望式》称:“上弦八日、九日,下弦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大月八日、二十二日,小月九日、二十三日。望”则是而指每月十五日。而且根据我们的研究,先秦至汉晋时期的礼俗以及《太平经》和《太上老君中经》等所代表的早期道教,都已将“晦朔弦望”等确定为定期斋戒日期。因此,显然是汉晋道教的定期斋戒“模拟仿效”了外来佛教的布萨制度,而是恰恰相反。尤其是汉晋道教内部普遍实行的“八节斋”“本命斋”“庚申斋”“甲子斋”等大量时节斋,都是古代中国本土宗教和文化传统所特有的内容,早期印度佛教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制度或观念。至于都超《奉法要》所列举的“凡斋日皆当鱼肉不御”等规定,其实并不真正符合原始佛教的教义思想,然而却完全符合中国本土斋戒制度的规定。“远离房室”“悔过自责”“洗心念道”,也都属中国古代祭祀制度和早期道教斋戒规范的核心内容。
    我们认为中国佛教在家信徒定期斋戒制度—“月六斋”的提出,应与支谦和康僧会等早期佛教传播者和佛经翻译家有关。“作为吴国佛教中两个最重要人物,月氏优婆塞支谦和康居僧人康僧会其实都出生在中国,尤其是两人都接受过很深的中国文化教育。因此,其所译佛典中的‘六斋’有可能是借鉴了中国本土道教的概念。”康僧会被称为中国佛教史上最早有佛、道、儒三教思想的僧人,其所注释的佛经也证明了这一点。而东晋都超出身于高平(今山东金乡)榔氏,都超的祖父都鉴为东晋太尉,父亲都惜官至会稽内史。而都超本人则历任征西大将军椽、大司马参军、散骑侍郎、中书侍郎、司徒左长史等职。他是桓温谋主,曾劝说桓温废帝立威。陈寅悟《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一文,指出魏晋以来一些世家大族世代信奉天师道,其中就包括“高平都氏”。《晋书》记载都超的父亲“都惜及弟昙奉天师道”,又记载榔惜“与姊夫王羲之、高士许询并有迈世之风,俱栖心绝谷,修黄老之术”,并称“惜事天师道,而超奉佛”。都超虽然信仰佛教,其所著《奉法要》亦意在调合佛教同儒家正统观念之间的关系。因此,作为出身天师道世家并有东晋高官身份的都超,其《奉法要》有关佛教定期斋戒制度的论述,完全有可能直接借鉴和参照了本土国家祭祀和早期道教的定期斋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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