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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族坟墓制度的崩溃与衰亡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1-06-22 浏览:

    春秋中晚期宗法制度的经济基础井田制逐渐
瓦解,封建生产关系开始形成,至战国时期,宗法制度也由氏族宗法变为封建宗法。川那么传统意义上的族坟墓制度也发生相应的转变。其实发展至战国时期,宗法制度解体后的族坟墓制度已经不复存在,而现实中的墓葬安葬却仍是按照族坟墓进行排列安放,或是由于埋葬习俗总是要落后于现实生活所致,否则不可能出现(按照一定制度专门安排)这种现象。只是在墓地安排中王室贵族出现了单独建立墓地的现象,甚至是以单独的陵园作为自己的墓地。对应的邦墓中,不仅出现了贵族墓,并且两种墓地的范围开始逐渐扩大,墓地间的界限开始淡化。从这些事实来看,楚国的族坟墓制度实质上已是名存实亡。下面让我们结合具体考古事实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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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族坟墓制度的崩溃与衰亡

    首先看“公墓地”。例如荆州纪山大薛家洼墓地,该墓地为南北向的自然山冈,略呈龟背形,墓地两侧地势低凹,并向南延伸为极为宽阔的地带。墓地分布为两个大家,其南面的一号家最大,一号家的东北处为二号家。二号家北部有一长方形祭坛。祭坛之北是陪家区,共44个小家,M3至M42号家的分布极有规律,分为四行十排,成正南北排列,呈东西向。大薛家洼墓地的这种规模与布局与《荆州府志·陵墓附》所引述的《诸宫故事》中对楚庄王家的描绘极为接近:“楚庄王家在城西龙山乡,后陪家者十家,皆成行列。”当然仅凭此记载虽不能把大薛家洼墓地等同楚庄王家,但根据墓地布局来看,大薛家洼墓地依山而建,家室筑于山丘上,十分雄伟,属于楚王陵的可能性极高。纪山家洼墓地的陵园形制表明楚国高级贵族已从传统的“公墓”中分离出去,贵族不再人葬公墓区意着“公墓制”的解体。但这里或许有学者会以安徽长丰楚幽王墓地提出质疑,其实楚幽王墓地在楚国国力衰微,行将灭亡的形势下,不得已屈尊与贵族共用一个墓地。然而,该墓地并未遵守《周礼》“楚王居中”,“昭穆左右”的墓地安排。且楚幽王似乎想方设法表明自己王的独尊地位,尽量与其他贵族持距离。特别是与附近的一些贵族墓相距达4公里以上。在宗法制已经解体,国家衰亡之际如此扩大墓地地段,一方面虽显示了楚幽王作为王的尊荣,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王室以外的他人葬人,使得墓地出现交叉重叠。贵族独立建立墓地,墓地范围的不断扩大意味着传统的“公墓”制度已经崩溃,推而言之,整个“族坟墓”制也已走向衰亡。
    再看“邦墓地”。由于楚国的特殊等级制度,其人葬的庶民当包括皂、舆、隶等农奴及其他依附农民。发展至战国时期,由于随着井田制的破坏和宗法制的解体阶级和等级关系相应发生巨变,不少贵族逐渐沦为庶民,相反一些有一技之长的平民甚至是奴脾则加人到贵族的行列中来。如《庄子·徐无鬼》“释文”认为其为“楚之贤人,亦是勇士沈默者也。居于市南,因号日市南子焉”[0],贵族身份早已无存。墨子弟子耕柱子、孟胜均是平民出身却到楚国为官,凭借的就是他们自身丰富的学识而跻身贵族之列,所以邦墓中亦有新的变化。例如江陵雨台山墓地清理的五百余座楚墓,墓葬多分布在南北走向的四道岗地上。由西向东,MlM74分布在第一岗地上。M75一M235, M557,M558分布在第二岗地上。M236一M454,M549-MSS1,M554分布在第三岗地上。M438以东至M538以西之间的洼地分布有少量墓葬。M455M548 , M552 , M553 , M556分布在第四岗地上,岗上的墓不仅分布密集,而且多埋葬较大的墓。墓葬密集的地方,两墓间的最近距离仅约30厘米。郭德维《楚系墓葬研究》一书,将雨台山墓葬和墓主人身份相对应,把墓葬区分为“上士墓”、“中士或下士墓”及“庶民墓”。那么本应该仅限于庶民的墓葬却有上士一级的贵族人葬,虽然这些士的血缘宗法系我们已不得而知,但是春秋到战国时期宗法关系的解体必然会导致一些新的贵族产生,和一些王室贵族的衰落,邦墓中出现非王室贵族或王室贵族远支逐渐降为平民的墓主亦不奇怪。但是贵族的人葬无疑使得邦墓的等级性得到淡化,严格意义上的邦墓也已遭到破坏,不同级别的墓主人葬同一墓地意味着邦墓亦已失去了其血缘宗法制度的内涵而只是徒具形式而已。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知,楚国的族坟墓制度自其继承周代宗法制度之始即已经处在不断衰亡的过程之中。春秋战国之际宗法制解体,战国时期封建生产关系的形成使得维系族坟墓制度的社会环境已经彻底瓦解。族坟墓的两种表现形式,“公墓”与“邦墓”亦打破原有的森严界限出现交叉人葬,传统宗法意义上的族坟墓内涵也已遭到破坏,楚族坟墓制度走向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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