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市明确规定殡葬工作应大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事。市政府大力推行丧事简办,但就笔者调研参加的葬礼以来,不管是土葬还是火葬的丧礼都举办得较为隆重,L市S村的一段马路边明确地写明“厚养薄葬、移风易俗、文明节俭”。但就在该标语旁的王氏家族中老人去世,丧事活动举办了7天,所立万三钱二十几米长,鲜花圈从家中摆放至路边,琐呐先生和道士先生及亲属就苦到半夜。下葬时仍以土葬方式厚葬,当时的出殡时的车辆都有十几辆,街坊邻居将棺木送至墓穴,将近上百人为死者送行。

L市规定公民在火葬区死亡的,必须实行火葬。公民在火葬区死亡后,其家属或有关单位应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殡仪馆接到通知后,应当安排专用车辆按约定时间接运遗体。F村并不属于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10个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与殡葬管理制度政策不一样的区域,也不属于民族自治区,F村大多民族为汉族、苗族、彝族。但是上文也提到,并没有人要求死去的人必须火葬,就连L市其他农村地区也是一样所以即使在家大操大办,街坊邻里都知晓,也不会有人去举报,人们似乎己经约定俗成,自己家中也会有这么一天,再者死者为大的观念深映在每个村民心中。村民认为在家举办丧事是中国一直以来的传统文化,同时表达对死者的悼念,在家举办时间长的同时也是为了给亲属对死者己逝的一个适应缓冲期。在笔者调查过程中,也有关村民透露,在医院死去的人如果不及时带走,就会有殡仪馆的人强行带去火化,所以很多家属为了防止逝者被强行带去火化,会选择在逝者刚去世时便通过医院的小道将死者带走,大家想尽办法地逃避这个政策。
L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制作)、经营(销售)和使用丧葬迷信用品。禁止在火葬区内生产(制作)、经营(销售)棺木、石碑和其他土葬用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县(特区、区)中心城区街道两旁、校园及机关院落等公共场所办理丧事。减少迷信用品的使用是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必不可少的一步。所谓的丧葬迷信用品无非就是纸钱、冥币、纸房子等之类的。但这些殡葬用品售卖店基本一个农贸市场附近就有一个小型的店面,在L市也有专门售卖这些殡葬用品的地方,法律也有明文禁止。之所以一直存在这么多的店铺,其证明受众群体也多,该部分群体大多为有神论者,他们认为这些东西可以带到世界的另一端,即使无法带到,也可以起到很大的心灵慰藉作用。如果是在农村则在家中治丧,不怎么占用其他人的地方,但是城市居民小区,就在小区楼下治丧,影响整个小区的环境,导致这些与现有法律相冲突现象的原因无非是制度文化习俗、死亡观念的影响,以及现有殡葬设施下治丧点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