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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墓的法律治理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6-05-08 浏览:

    所谓小产权墓,即是指将农村的公益性公墓对外销售,获取利润。相比较而言,公益性公墓审批手续简单、售价较低,而周边城市居民迫于城市经营性公墓价格过高,所以近几年来许多城市居民开始购买此类公墓。由于此类公墓基础设施较差、管理不完善,且一旦遭到查处,公墓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将难以保障,因此存在着较大的利益风险。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历来十分注重小产权墓的治理活动。2008年民政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销售。然而此文件的出台并没有起到阻止小产权墓蔓延的作用,相反,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现如今关于小产权墓问题是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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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小产权墓之所以难以规制,根源在于现有的公墓法律规制不完善。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违反此规定的,由政府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但严格意义上并不能有效解决相应问题。一方面,此类问题的处理在调查取证方面十分不易;另一方面,在一些乡土观念浓厚的地区,民众往往视“拔坟”为奇耻大辱,强行执法极易造成干群关系的紧张,极易发生社会群体性事件。因此我们认为,针对小产权墓问题应当根据具体实际予以区别对待:

    首先,对于已经修建好、并且对外销售和使用数量较少的小产权墓,政府职能部门应责令建墓单位将其迁入合法经营性公墓,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其次,对于已经修建好、并且对外销售和使用数量较大的小产权墓,政府职能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对外销售,并对于已经销售和使用的公墓进行维护和绿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待墓穴使用周期届满之后,将其迁入至合法经营性墓穴。

    最后,对于以对外销售为目的而正在修建的小产权墓,政府职能部门应责令其停止施工,恢复土地利用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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