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行业涵盖多元参与者,包括政府、行业协会以及公众等,构建一个多方共同参各负其责又互相支撑的治理架构至关重要。首先,应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政府应切实履行其职能,秉持管理与运营相分离、监管与执行独立的原则,以确保殡葬服务和管理的公正、透明、公平及诚信。要严明工作纪律,规定各层级行政部门不得涉足营利性公墓及其他殡葬服务的建设和运营,公职人员不得在相关营利性企业中担任职务或兼职,亦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中牟利。

其次,应强化群众自治作用。各村(居)均应将严格执行殡葬移风易俗的各项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与村民签订承诺书,让群众自觉支持、遵守殡葬移风易俗相关约定。可将各家各户履约情况列为村民“红黑榜”重要内容,明确奖惩措施,定期予以公示。在全省农村普遍建立结构合理、运行规范、切实发挥作用的红白理事会,推选村干部和热心公益、威望高的群众代表牵头,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监督、管理、服务作用。再次,应强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行业协会因其广泛深入基层的特点,在殡葬改革中扮演着关键角色。通过行业协会设定行业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调解内部冲突以及推行自我约束机制,有助于弥补政府监管不足及市场发展的局限性。因此,应当积极推动行业协会的建设和服务领域向农村地区拓展,鼓励其深度参与农村殡葬改革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