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7日电民政部与中宣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主题,确保2009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通知》对公安、交通运输、铁道、林业、工商、城市市容管理等部门分别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地各部门统筹协调,建立平安清明的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殡葬服务单位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服务。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今天召开的民政部全国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视频会上指出,今年的清明节工作要继续绷紧安全、文明这根弦,切实做好安全保障、服务接待和殡葬改革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利用清明节这个契机,广泛宣传,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充分发掘体现时代性、符合群众要求的文明祭扫方式,大力推动鲜花祭扫、网上祭扫、社区公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