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8年,国家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要严格限制墓穴占地面积,今后埋葬骨灰的单人或者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但以前我国农村山地、荒滩、丘陵占地很大,很多没有被开发利用,农村大多墓穴都建立在这些地方,且大小、面积都是随意建造。广州日报在2009年4月6日报道:村支书毁林圈地24亩,建造豪华墓地,并且是建造活人墓。该墓长150米、宽110米,仅墓地就达约24亩。而当地人均耕地只有不足0.2亩,村支书家仅一座坟就占了24亩,相当于100多位村民的耕地。农村墓地的有限性及不可再生性和村民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凸显,湖南遭县己经出现无处安葬的问题。对农村墓地使用权面积进行限制势在必行。

现阶段许多农村都积极建设公益性墓地,并对面积进行了严格限定。最典型的有:泰和县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标准一般为: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2平米,双穴面积不得超过3平米,墓碑面积不得超过0.4平米,高度不得超过0.8米;墓碑小型化,其规格一长度不得超过0.4米,宽度不得超过0.2米。江西省德兴市在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中,墓地按条带型设计,条带宽为1.5米至两米,穴位间距为0.5米至0.6米,严格控制面积,穴位占地面积不管是单人还是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1平方米。这些标准虽值得我们借鉴,但这些都是以市、县为单位作出的标准,过于地方化,没有经过全国范围的调查论证,不能作为执行的标准。
笔者认为,墓地是用来埋葬遗体的,那么面积大小自然应以人的体格为标准。首先,骨灰盒应设定同样的标准,尽可能地缩小骨灰盒,每个骨灰盒占地面积0.5平米。在允许土葬的地区,考虑到人的平均高度,墓穴占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平米。其次,关于墓穴的间距。无论是骨灰盒还是墓穴,其都应采取高密度、紧挨式入地安葬方式,以节约土地。再次,关于墓碑的设计。墓碑的占地面积不能超过骨灰盒和墓穴的占地面积。骨灰盒墓碑的高度不得超过0.8米,长度不得超过0.4米,宽度不得超过0.2米。墓穴墓碑的高度不得超过0.8米,长度不得超过0.4米,宽度不得超过0.2米。墓碑的占地面积小于墓穴的占地面积,以墓碑的间距足以隔开墓地使用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