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近年来,一些销售人员宣传公墓会涨价,炒公墓也能赚钱。公墓会升值吗?新疆的公墓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嘉宾: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利用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进行传销和炒买炒卖等不正当营销活动的,要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同时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和严格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对以承诺‘回购’‘升值’等虚假宣传手段欺骗群众购买、承租,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人出售(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查处,依法吊销公墓建设许可证”。因此,炒买炒卖公墓是违反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目前自治区正在继续加大这类问题的清理处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墓销售市场。
个别公墓销售人员受利益驱使,把骨灰公墓混同于一般商品,以增值为诱饵,欺骗群众购买,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公墓墓位是使用型的,不是投资型的,人们不能作为投资购买。公墓用地是循环用地,其价格虽然具有动态特点,但不会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现在,我区的公墓建设己经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能够保证中低价位的墓地足量供应,如鸟鲁木齐市主城公墓能满足市民30年一50年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