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部门从思想上改变认识,建立新的相关考核方式。各级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殡葬改革的伟大意义,不能单一地为火化而火化,为追求火化率而放弃《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的宗旨。在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时,要摈弃以火化率来衡量业绩的不恰当做法。同时要把工作监管的重点放到后续环节,即骨灰的处理当中。

2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入土为安”的传统丧葬方式在广大农村和农民中经过了多年的历史沉淀,要革除陋习,让村民从思想上自觉接受新的殡葬方式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因此要杜绝二次土葬现象,使丧葬新文明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从思想上认识到实行丧葬改革的深刻意义。在宣传中要广泛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工具,深入宣传实行殡葬改革的长远意义。在宣传形式上做到电视有形象,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村中有标语,给村民灌输新的思想,推行花葬、草坪葬、海葬、河葬等多种不占或少占土地的埋葬方式,以达到更好地节约耕地的目的,从而以浓厚的舆论氛围向村民说明二次土葬的严重危害,以及实行新的丧葬方式的重大意义。
3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县级骨灰楼条件,建设镇村级骨灰楼、在经济不太发达的县城建立骨灰楼虽然从资金上看暂时有一定的难度,而且存在着后续的管理问题,但从长远来看,乡镇骨灰堂占地面积小,对土地要求有限,维护费用相对较低,可循环使用,而且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拜。建设骨灰堂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骨灰的处理和安置问题,而且可以帮助农民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丧葬观念
4.加强村干部的表率作用,在其带领下形成良好的殡葬风尚。在农村,村干部的行为基本上就是村民行动的风向标。在笔者调查的地方,有许多村民就是看到村干部把家人骨灰装棺入葬才跟风行动的。笔者认为,在农村,村干部的言行直接影响到村民的做事方式和方法。在整个殡改过程中,村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殡改政策,带头移风易俗,破除迷信,节俭办丧事。本人及直系亲属逝世后,必须实行火化。火化后的骨灰入公墓或安放在骨灰堂,严禁土葬或骨灰盛棺二次土葬。长此以往,才有可能在农村形成良好的殡葬风尚。
殡葬作为社会生活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在农村要积极、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杜绝骨灰装棺二次埋葬,推行以花葬、草坪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丧埋方式,努力营造社会主义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