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事丧葬仪式是土家族经济生活的缩影,从侧面反映了土家人生产生活状态及其风土人情,它也折射出土家族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从而为研究土家族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觉。

丧葬仪式不仅是事主家的一种使其心中有所慰藉的悼念故人的形式,同时还折射出事主家生活习俗及其经济条件。笔者在前面丧葬特征已述,丧礼形式的选择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家庭经济条件好的事主一般选择天数较多的丧礼形式。在这期间,亲属及近邻要协同互助、事主家送礼金,事主家要以饮食酬谢他们。因此,从席面上不仅可以反映土家人的生活饮食习惯,而且还可以反映土家人的经济生活条件。据乾隆二十九年桑植县志载:“桑地险塞,土人以物,行远者不任肩而任背,编竹为行,背篓甚便捷。桑俗妇女勤俭耐苦,不裹足,男女并耕,饲蚕纺棉,兼习缝纫。岁时亲戚馈遗,用粘核或米花,甚简俭。”桑植山大、坡陡、岩多、土少,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团。在这样艰苦的生存环境下,桑植土家人在历史的岁月中生活状况是极其艰难的。又据乾隆版《桑植县志》载:“山地则种植杂粮。高山大坡悉犁为田,故穆子、高粱、小米、秋荞、黄豆之数倍于谷,而包谷尤甚。山谷间遍种之,至秋成熟,每石价不足当粟米之半,山农籍为粮,兼以作酒,能贩给他境。”“土民所居,山岩谷间,泉水冰冷,岚障郁蒸,非辛味不足保温健脾,故群皆好之。”这是土家人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生活消费水平。然而,随着土家社会生产力的进步,经济生活条件得到较大的改善,土家族的传统饮食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我们从丧葬习俗中可见一斑。
在这次丧葬过程中发现该村寨的村民以大米为主食,荤菜以猪肉为主,腊肉、新鲜肉均有,鸡、鱼搭配,荤菜里一般不放任何其它配菜,素菜以豆腐,南瓜为主,品种较少。味道以辣咸见长。为了证实此推测,笔者后来又走访了其他四户人家,其中参加了一次做进贡仪式,三次还摊愿仪式,席面颇为类似,他们认为席面上肉多,就表明事主家大方,是真诚答谢来宾,如果席面上没有腊肉就会被认为主人家的主妇没有用,好吃懒做,“一年到头连一头猪也没有养,懒得出奇。” (村民的话)但是,靠近城边的村寨的村民,饮食习惯略有不同,荤菜里放有其他少量配菜。家庭经济好的,席面上菜的种类相应的多一些,困难的一般是四个不同菜分装六盘,没有汤菜,经济好一点的一般是六个不同的菜分装八盘,有汤菜。可见,在偏僻的土家族地区,土家人的整体生活水平在快速提高已是不争的事实。
在“散花”仪式上也能反映事主家的经济状况,据调查,条件好的给道士的礼金也就高一些,事主周家儿女的经济情况如下:大儿子周学民是建筑安装公司的退体职工,单位改制后,一直独立做混凝土、预制板等建筑材料生意至今,在当地小有名气,年纯收入可达5万元;二儿子周学国,靠务农生活,全家年收入近万元;三儿子周学军靠务农生活,全家年收入近八千元,目前全家都出去打工;两个女儿周金月、周金香都是靠务农生活,全家年收入近1.5万元。他们给道士的喜钱分别是:400元、150元、120元、两个女儿都是给的200元。正如道士所说,家庭条件好的孝子给的喜钱也相应多些。
同时,事主家庭经济条件越是好的收入的人情也就越多,该村寨村民在不同时期给事主家送的礼金数额也有相应的变化,村长冯明全具体的介绍说:“我们过去(大集体时期)一般送五角、一元、(送)三元就算大人情,后来(年产承包责任制时期)一般送5元,送十元、二十元的一般都是亲戚朋友,现在(送)十元已经拿不出手(难为情之意),一般都是二十元、三十元不等,亲戚朋友50元、100元、200元不等,现在的人情是越送越高了。好多人家也利用佛事整人情,收人情,除去开支,一般都是赚钱。”从村长的一番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土家人的生活经济发生很大变化,思想观念也在相应的改变。生产力的进步改变着物质生活条件,而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变造就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
然而,“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他们心中打下深深的烙印。事主周家这次的丧葬费用共计14000元,(不含散花仪式上给道士的喜钱),大儿子开支1万元,另外两个儿子各开支2千元,尽管两个女儿的经济条件相对于两个小儿子好一些,且自己的儿女都已成家,没有负担,但是丧葬费用女儿是不需要关注的。因为村民认为“养儿防老,这是做儿子的事情,女儿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她们给人家做媳妇,也要负担别人的父母。”可见,传统思想的变化是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并且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准则。
从丧葬仪式上,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土家人生活经济状态的表象,而且也是土家人经济生活状况动态变化的写真,为研究土家文化变迁提供新的视觉。因为,这是与他们生活的自然条件、物质文化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它反映了民族文化地域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