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公墓太仓墓地双凤纪念园双凤古寺

殡葬文化

联系我们

双凤纪念园唯一官网,太仓双凤纪念园墓地接待中心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双凤镇204国道凤北路
电话:4000-682-928
传真:
手机:
邮箱:2256913541@qq.com
QQ:2256913541

权利主客体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2-12-11 浏览:

    从权利主体、客体上来看,经营性墓地使用权更接近建设用地使用权。此处存在两方面的问题,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客体的范围是否可以涵盖墓地?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主体的范围是否可以涵盖购墓者?首先,从权利客体的角度读来谈,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是以保存建筑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而使用能的国家所有的土地。为建筑物或构筑物。墓地属于土地这无需多言,此处的关键在于否将坟墓理解通说认为屋,亦包括土地之下的空间畴。根据类比推理的逻辑,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既包含了土地之上修筑的房建筑或其他设施,例如纪念碑、地窖等均属这一范依附于墓地而建的墓碑、坟堆、墓穴等当然可以视为建筑物或构筑物,而这些物所组成的坟墓也当然可以视为建筑物或构筑物。因此,经营性墓地作为权利客体自然是适格的。

                              双凤纪念园,上海公墓

           63.JPG

    其次,从权利主体的角度来谈,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皆可依法取得主体资格。此处可参照商品房买卖,我国法律要求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一并处分,即房地一体原则。因此,购房人在购得房屋的同时也获得了与房屋相对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应到经营性墓地上来,经营者最初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从国家手中获得土地,并通过修建墓地以盈利的方式进行使用,经营者自然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主体,而购墓者能否获得使用权?上文己论证,商品房属于建筑,坟墓亦属于建筑,因此房地一体原则应当是可适用于坟墓与墓地的。购墓者在购买坟墓时获得了坟墓的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坟墓所依附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这种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间接性的取得,源自于经营者者权利的延伸,因此购墓者属于适格的权利主体。


0
咨询电话:4000-68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