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于文化伦理的向度,当前殡葬伦理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在于积极引导人们以正确的方式对逝去的家庭成员加以缅怀和纪念,更加突出祭祀与追思活动中的精神文明。对人作为自身文化的创造者与践行者而言,发端于远古时期的祭祀活动也是宗教文化中的一类特殊表现,是人们基于宗教的神秘化思想创造的为超度亡灵并寄托哀思而进行的宗教礼仪之一。

恩格斯曾在《反杜林论》一文中形象地揭示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并且这一反映并非简单地客观摹写,而是为本是人间的力量披上了超人间力量的外衣,使得关于自然界神秘力量的一切幻想拥有了社会的属性。并且进一步来说,这种对神秘力量的精神幻想在其后续发展阶段上将集中呈现为万能的神,“许多神的全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转移到一个万能的神身上,而这个神本身又只是抽象的人的反映”。归根结底,这个神不过是后世对逝去前辈加以追思时诉诸的思想情感的神秘化推演,理性来看,今天我们在重视其所具有的凝聚家族力量、巩固家庭事业等方面作用的同时,应当将神秘的思想从天上拉回地上,保留其中合理的思想成分,变革我们对于追思的思想认识与实践方式。
这一主动寻求建立的思想转变深刻地体现出以人为本的伦理情怀,有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引领形成绿色文明的祭祀新风尚。当我们不再受制于神秘思想力量的统治,不再拘泥于复杂多样的宗教化祭拜礼仪时,我们得以将对逝者的追思从这种不必要的形式束缚中解放出来,让追思活动真正做到重于心而不拘于形。时至今口,我们应当主动打破传统祭祀习俗中的固化僵化思维,在简化形式的同时运用网络祭扫、隔空寄思等现代化的多样手段方式深切缅怀逝去的亲人。
与此同时,安葬方式中的一些更为科学化的相应举措也能进一步巩固加强我们理性追思的思想认识。当今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从简料理身后事,为此更为推崇器官与遗体捐赠的行为。尽管这一思想与传统理念中应当完整妥善保留遗体的主张相悖,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人的肉身只是承担动物性生命活动的介质与载体,在离开了意识的支配与影响后无异于动物的躯体,而人的生命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根本之处在于“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据此,当我们走完人生旅程行将离世之时,不妨再度使得自身成为自己意识的对象,主动选择遗体捐赠的方式,在为更多生者作出医学意义的贡献的同时,绽放更加璀璨的人格光辉。捐献者生前对社会所做的这一无私奉献,使其离世后更应得到全社会的肯定与缅怀,“这是对捐献者的肯定和褒奖,是对家属的极大安慰和鼓励,也是一种良好的社会示范活动。这正是文化伦理价值在殡葬环节中的应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