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石器时代以来,竖穴土坑一直是黄河流域最为流行的墓葬形制,其特征是在地面挖一土坑,放置死者和随葬品,然后填土覆盖,从上到下完成埋葬过程。高等级人群为了彰显其身份,墓室建造规模宏大且距地面较深,使用多条墓道或设置车马坑随葬。殷墟王陵区发掘的商王墓葬,每一座大型竖穴墓扩都附有宽大的斜坡墓道,平面形状呈“中”字形和“亚”字形。东周时期追求墓室密封、防腐和防盗的“积石积炭”墓盛行,撑箱也由简单形态走向复杂。但无论怎样丰富墓葬形态的内容,其竖向设置墓扩、木质棺撑组成严密埋葬空间的形制,即学者称作的“停墓”,一直没有发生变化。直到春秋末至战国时期,在秦国中小型墓葬中流行起一种地下式土洞墓。这种土洞墓最早可以追溯到我国北方地区的新石器文化中,其特征是先在地面向下挖掘竖井式墓道,然后在底部向一端掏挖出土洞放置棺木。战国晚期这种墓葬形制在秦墓中己占有一半以上,并随着秦国势力的扩张影响到其他地区。

洛阳烧沟发掘调查的战国晚期至西汉初期的59座墓葬中,传统竖穴土坑仍占大部,但己有横穴式洞室墓16座。此后,这一墓形在汉代被广泛使用,流行时间最长,分布遍及中原各地。西汉中期以后,竖穴土洞墓在中原地区己是广为盛行,中小型墓葬中几乎看不到竖穴土坑墓。
早期洞室墓皆为土扩,在竖井墓道的一端开凿出侧向或竖向洞室后,直接放置葬具。其后人们开始在土扩洞室内使用其他建材,用空心砖或小砖构筑成墓室,墓室规模得以扩大且十分坚固。通过文章之前追溯夫妻合葬的起源,我们知道早期合葬墓基本为异穴合葬,其中除了丧葬习俗与夫妻关系的影响外,竖穴土坑墓不易于二次打开完成合葬亦是一个重要的现实因素。
而竖井墓道洞室墓的出现为合葬提供了便利,许多土洞墓发现二次下葬的痕迹。如新乡武陵村,墓道从地表向下2.8米处发现两种填土,东侧为红褐色花土,西侧为灰褐色花土,墓道在回填后又经开挖,显系二次下葬所致。除墓道外,从一些墓室的布置形态也能看到此类现象。如荣阳薛村NM111,该墓墓室为弧顶土洞,正对墓道放置一棺,从建材以及残留迹象看与竖穴菜道应为一个整体,是为先死者建造的单室洞室墓。等到夫妻另一方死亡,为追求合葬又挖开墓葬,在仅容一棺的墓室内向一侧掏出部分空间放置后亡者。二次开凿的部分很不规整,与整体墓室极不协调,是二次埋葬的真实反映。
这种形制在墓葬最初建造时似乎并没有考虑到后期合葬的需要,墓室空间较小,而此后的一些墓葬则充分考虑到这种情况,有意识开凿宽大墓室容下双棺,造墓时预先的设计完全满足了合葬的要求。如烧沟M103}'}为弧顶砖室墓,墓葬形制规整,由竖井墓道、左右耳室和长方形墓室组成。墓室一边整齐放置一棺,约占一半面积。而另一半位置空空,夫妻中另一方,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而没有入葬。此时墓室的建造已充分考虑到合葬的需要,夫妻两人死后合葬为常态。单人葬反而较少发现,特别是其后出现的斜坡墓道又为合葬提供了充分的便利。因此,横穴式洞室墓的出现是中国古代墓葬形制一次巨大的变革,它使墓葬由封闭走向开通,类型由单一走向丰富,为夫妻合葬提供了便利并实现了异穴向同穴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