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西方民族来,中华民族没有一个共同的、统一的宗教信仰,但这并没有影响各种宗教对中国殡葬礼仪的绝对“操控”。事实上,除近现代才出现的非宗教性葬礼外,各种丧葬礼仪规矩都与宗教观念有关。从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起,华夏祖先便产生了灵魂观念。人们认为,人死灵魂不死,仍能干预活人的人事、祸福。受这种灵魂不灭观念的制约及宗教信仰的影响,产生了形形色色的葬礼风俗:他们或多或少都蕴含着原始宗教成分。

道教、佛教出现以后,以其身的教义信念影响着中国的死亡文化。道教是中国本土产生的宗教,源自老子和庄子的道家思想。道家认为生死没有极端差别,所谓“圣人之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庄子·刻意)),因而人死成为“物化”、“仙逝”或“仙游”。道教进一步发展了道家思想,认为人死犹如蝉之脱壳—·蝉蜕”或如鸟生双翼飞升—“羽化”。从汉末以来墓葬中出现的带有浓厚佛道教色彩的物质文化中,我们可以感悟到佛道教的观念、信仰已深深渗人到我国的丧葬文化之中。如西汉文帝时下葬的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画中,有引导妇人即墓主过一桥走向天堂,前有一人奉献一盘,盘中盛金丹的场景,可见当时人已经将亡灵升天与方士(即道教的前身)的烧炼金丹、服食成仙的观念结合在一起。佛教自印度传人中国后,经过长期的流传、渗透,对中国的死亡文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今天汉语中的许多死亡委婉语就是源自佛教词语,如“涅梁”、“圆寂”等。“佛教认为:人不只是有一生,而有无数的生死轮回,死是这种轮回不已的‘生’的中介。人一生要与自己的肉体作斗争,只有战胜自己肉体的人才能享受到来时的快乐,达到‘涅槃’这些宗教关于死亡的解释经过千百年的沉淀,深深地融人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里,并且通过葬礼集中表现出来’
在葬礼用具上,中国传统葬礼所涉及的用具主要有寿衣、纸制物品和棺材。受佛道教思想的影响,认为人死后要去阴间,阴间寒冷潮湿,所以人死后必然要穿寿衣,戴棉帽穿棉鞋。有些法事葬礼中要用九幽灯之类,根据佛道教义这主要为使神光照破地狱,使亡灵乘光得悟,脱出冥界。《灵宝玉鉴》认为,灯仪绝非藉灯“吱光荧煌,为观美也”,而是包含著“请光破幽”的意义。因为“死魂一堕重阴,漫漫长夜,非有阳光照烛,超出良难。故必法天象地,燃灯告符。”困此风俗沿用到民间,人死之后,通常在尸体脚后放一盏清油灯,作为照亮冥途之用。
在葬礼仪式上,民间以及上层社会,自封建社会以来一直都有一些带有宗教性的仪式。其中主要是让亡灵得到安宁,同时要人鬼分途,死亡的阴影不再笼罩活人,保证活人的平安。比如清代古典小说《红楼梦》第十三回写到秦可卿死后,“择准停灵四十九日,既请了一百零八位僧人诵经,又请了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业酿。当然那里描写的是贵族之家的排场,而一般民众,或到宫观中打上一两场酿,或请道士上门做法事,比较多的是做七,即逢亡过后每七天做一场法事,从头七做起,多的做到七七,一般的做到五七。这些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佛教认为,除罪大恶极的立即下地狱,善功极多的人立即升天,灵魂一般并不能够马上转生。没有转生的亡灵不是鬼,是在死后至转生过程中的一种身体,等待转生机缘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后七个七期中,亲属或亲友如果能请僧人来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处。所以;佛教主张超度亡灵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可见道佛教对葬礼的参与,已经成为中国民俗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