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面临诸多难题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1-08-13
浏览:
当前,因民政部门对治理违法殡葬行为缺乏刚性处罚措施,加之没有直接强制执行权限,违法行为人对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听之任之的情况越来越多,违规土葬、乱埋乱葬的现象在一些农村地区也随之增加,民政部门在通过自身努力无法促使违法行为人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决定时,只有寻求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行政强制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这里,违法行为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民政部门的法定职责。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非是一条捷径,而要面临诸多的现实困难。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双凤纪念园,

一是调查取证难。违法殡葬行为情况比较复杂,特别是遗体违规土葬隐蔽性强,取证困难。一些逝者家属将遗体深埋后,不建造坟墓,也不留下任何标识,如果拒不配合调查,民政部门很难查出具体埋葬地点。部分违规修复的坟墓历史久远,难以确定具体的行政相对人。在可执行内容不确定或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的义务人不确定的情况下,也就不具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
二是申请执行周期长。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民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须在被执行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因此,按照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处理一宗违规土葬案件,最快也要在民政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后,如果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将更长。而违规土葬因涉及到遗体的掩埋腐烂,对执行具有较强时限性要求,数月后再予执行,遗体基本上已高度腐化,此时执行将会面临更多的现实困难。
三是申请执行立案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7条第1款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但实践中,法院本身就普遍存在执行案件多和执行难问题,特别是对于挖坟掘墓这类敏感特殊的“骨头案”,更是不愿介人,多数都是不受理或不立案,即使立了案也是久拖不决或一裁了事,直接让民政部门单独执行。执行的效果自然是不尽如人意,司法的震慑作用也被大大消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