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仪式在新世纪小说中的表现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1-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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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仪式是人类对于死亡这一现象而做出特定的、象征的群体性社会交际行为。群体性的社会行为所表达出的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源于最初的宗教性行为。在1771年出版的《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将仪式定义为:“一本秩序和方式的书,它是之于正在特定的教会、教区或相似地点举行的庆典和礼拜。”新世纪小说中所表现的葬礼仪式,从意识根源上来说,正是源于群体的宗教意识及宗教观念,是一种“群体参加的活动,是使群体与神圣力量交流”。属于长时期以来文化心理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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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小说对于葬礼仪式的叙事,主要体现在文本中所展示出的仪式化的社会行为,以及其通过葬礼仪式而表达出的人物情感与人物关系,并兼具了传达不同的文化特质和叙事需要的功能。克拉潘扎诺从心理分析的角度阐释了仪式的情感功能:“仪式除了呈现在表面的形式外壳和意义外,显然还表达人类心理的焦虑。这种焦虑感受与其说来自仪式行为本身,不如说来自社会的压力和习惯势力。文本中的葬礼仪式无疑需要凝结与亡人相关联的人物感受,反映出相关人物深刻及真切的情感信息,在情感之外,仪式还浸透着社会关系中的深层文化意义,因为,为亡人所举办的葬礼仪式除了缅怀之外,显然还具有演示及教育的功能,莫菲表示:“对死亡普遍是有仪式的。没有任何一个社会是将死人一扔了事的。所以需要未亡人的参与和在场来实现仪式所传递的情感关系和文化信息,表现在文本里是人物精神的交流和传递,也是新的叙事场景的建构。
新时期对葬礼仪式的描写主要集中在乡土小说中,费孝通认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城市化的发展建立在乡土社区的基础之上,这充分说明,乡土社区对于传统仪式的注重和保留程度要高于城市。在反映葬礼仪式的叙事时,乡土小说主要以主人公亲历亲属死亡的方式来进行描述,特是在青少年时期经历父母亡故的葬礼仪式进行书写,并从亲人的亡故的葬礼仪式中获取有别于过往经历的人生经验。如闰真在《沧浪之水》中写“我”的父亲是个格守于道德的,品德高洁之士,但是他的道德断送了他的前程,并连累了妻小。“我”对于父亲的一生持着怀疑的态度,父亲死在某种程度上喻示了一种观念的消亡,葬礼仪式则强调了这种消亡。在李佩甫《城的灯》中的冯家昌母亲的葬礼仪式也突显了消亡的气氛,由于失去了母亲,冯家更显得衰败,无能的父亲目睹着家庭的崩析而无能为力。葬礼仪式强调和暗示了冯家日后的困境,也为冯家昌日后的钻营投机,将弟弟们带出村的行为做出了交待。葛水平的中篇小说《甩鞭》中麻五的葬礼仪式喻示了小媳妇王引兰的新生,而李三有的埋葬则喻示了王引兰生命期冀的毁灭。从这个角度来说,葬礼仪式在文本中对叙事情节起到了强化的作用,“仪式的程序、过程、场合、氛围等出了因其特殊的象征指示关系可以产生超越日常生活的不同价值和意义外,仪式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象征符号,它可以是建构、强化、倒错各种关系,它的影响力形同巫术,含糊不清而坚实有力”。葬礼以仪式的形式强化了终结的力量,结束了亡人与未亡人的实际关联性,又从另一个方面开启未亡人的全新生活。《沧浪之水》中的池大为,葬礼的仪式强化了他对父亲的否定,当了卫生厅厅长后重回父亲的坟前,以祭奠的方式对两种不同的道德价值观发出反思和质疑。
与祭祀、庆典等仪式相区别的是葬礼仪式所融人的个人情感因素有其特殊性。葬礼仪式强调人物在场的亲历性,多以主要人物的直系血缘亲属亡故为对象,通过死亡的隔绝,撕开了生活残酷的面纱,将人物从一种身份迅速转移到另一种身份上。文本中的人物对仪式本身没有特殊的意识,但会因为死亡而产生对仪式的天要求。如余华《兄弟》中李光头、宋钢两兄弟的父亲宋凡平,以血腥、悲壮的死亡打破了他们原本平静祥和的生活,宋凡平在特殊年代的横死无法拥有传统的葬礼仪式,但李光头和宋钢以情绪和行为的祭奠完成了另一种形式的安葬与送葬的仪式。李光头和宋钢真正形成兄弟般的情感依赖可能正是基于父亲宋凡平的死亡,他们对父亲共同的热爱和对未来不确定的恐惧,让他们凝结成为了真正的兄弟。而父亲不算正式的葬礼仪式在李光头和宋钢的情感关系中起到了“现实中的实际功能”。它所承载的兄弟间的情感,在小说的内容表达方面从绝望中升华出希望,从死亡/生存的张力互峙结构起到了联结的作用,因此,葬礼仪式在李光头和宋钢的关系中所起到的情感功能是强烈而不可替代的,它是“情感的转化器,能将消极情感转化为积极情感”.
除了情感因素之外,小说文本中的葬礼仪式还起到了连接的作用。葬礼仪式的社会表现是一种群体性的活动,在文本中则需要相关人物的集体出场,从出场的人物描写中可以看出反映在文本中的社会关系、风土人情,也可以通过葬礼的仪式来理清复杂的家族人员或村落人群关系。如阎连科《日光流年》中耙褛山脉深处的村庄里,在狰狞的喉堵症的死亡笼罩下,无论是村长司马蓝还是最美的女人蓝四十的死亡,都会从生死仪式中刻画出整个村落的关系,这个村庄的每一辈人都在和生命赛跑,与死神争夺生存的权力,死亡在这里已经不是一个家庭的事情,它是整个村庄集体仪式。特纳认为:“在一定的仪式背景下,在仪式中每一件使用的物品、每一个做出的手势、每一首歌或祷告词,或每一个事件和空间的单位,在传统上都代表着除了本身之外的另一件事物,比它看上去的样子有着更深的含义。正如叶广岑在《状元媒》中写碟儿死后,娘家人要丁家为其大办丧事,“碟儿的装硷必须是柏木七寸大棺,而且要内棺外停,僧、道、喇嘛三棚经,出殡要三十六人大亮牌杠,清音锣鼓外加洋鼓洋号。大张旗鼓的折腾背后是要“借着死人的由头达到活人的目的”。事实上,文本在对于葬礼仪式的描述时,会对仪式的外围进行描写,如场景摆设、响器、孝子孝服、甚至牺牲等。这些器物的使用可以表达人物对逝者的悼念,也表达出群体深层的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