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贵州丧葬习俗与其他地区之比较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1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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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地区之比较
葬俗的演变是中国晚晴至民国时期民俗重大的变化之一。随着战败和不平等条约,东部沿海城市、通商口岸和商埠的社会首先发生剧烈的变化,资本主义的东西以这些地方作为切入点,“在旧社会的肌体里沉淀、发芽、生根、膨胀”。中国葬俗的变化在这个时期是极为明显。传统丧葬中的迷信、厚葬等习俗备受批评,葬礼程序由繁至简。国葬、公葬、教会追悼仪式和教会公墓、政府公共等等一系列新变化冲击着中国传统的丧葬礼俗。
双凤纪念园,公墓,上海墓地
中国大陆的葬俗变化首当其冲的便是华东地区的上海。1842年鸦片战争清政府以失败而告终,上海在《南京条约》里被划为商埠,传教士和西方各国租界充斥着这块土地。大量的外国人居住在上海,由于路途遥远以及西方没有所谓落叶归根的观念,因此建造公墓成为外国人的迫切要求。1844年英国人麦都恩在上海组织建设山东路公墓,由上海公墓委员会统一管理,是中国第一个近代意义上的公共墓地。墓地仅为外侨人使用,埋葬着英、美、法等多个国家的死者。1914由浙江人经润山筹建的万国公墓,是第一个由中国人自办的公墓,表明中国人对西方丧葬形式的接受和采纳。除了公墓之外,殡仪馆和火葬场作为新式葬礼的配套设施同样开始出现。晚晴至民国时期,上海市注册的包括教会公墓和外侨公墓等公墓数量多达24个,殡仪馆数量超过39个,火葬场数量相对较少。
除上海外,诸如浙江、山东、江苏和福建等华东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受西方影响,葬俗变化时间上最为早、程度也较深。其中,江苏的丧葬变化除了受西方思想观念的影响之外,还深受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洪秀全创立拜上帝教,经过金田起义、永安建制,1853年定都天京。在太平天国的运动过程中,洪秀全也对中国传统的丧葬做出改革。例如运动初期颁布的《天条书》中规定:“丧事不做南无……祭告上帝……升天时头顶好事,宜欢不宜哭”。定都南京后,甚至规定禁止棺葬,实行用被裹尸而葬的软埋。太平天国对丧葬的改革带有一定基督教的色彩,但像其运动的性质逃不过农民阶级的局限性一样,其丧葬改革虽然从运动初期一直延续到后期,但并不是近代化进程的方向,加之政权持续时间有限,所以其影响并不深刻。江西虽然同样处于华东地带,但是民国时,丧葬变化大不如同地带的其他省份,传统丧葬依然为主导形式,特别是风水观念更是攻不可破。华南、华中一带也曾受太平天国殡葬改革的影响,但范围极其有限,民国时期这两个地带的丧葬演变也相对缓慢,传统丧葬中的风水、择吉、厚葬等观念依然普遍,为了购买风水宝地,往往“动辄需价银千余元或数百元,即中等人家亦应需银百余元或数十元,至于筑坟工料尚不在内。”
在这个大变局的民国时期,葬俗也跟随着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步伐开始发生变化。但由于贵州地处西南边疆地区,历来贫穷、信息闭塞,贵州葬俗变化较大的时期,主要是在国民政府迁都西南,各大学内迁到此开始,地区上也限于各个较大的县城市区。所以演变过程中,在时间上教落后于大部分地区,广度和深度上也相对较差。与贵州相比较,华东地区不仅在时间上远远提前,葬俗变化在方式上更加趋向主动性,是受西方思想观念和仪式的渐渐影响下不断主动性的演变,此外,演变广度较大,具有完整的新式葬礼设施。而贵州丧葬演变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是由于民国政府成立后的政府政策和先进群体的推动,呈现出一定的被动性,而且变化的地区性局限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