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祭扫踏青,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和精神慰藉。然而近年来,清明的文化中竟掺进了殡葬乱象的杂音,如乱葬、活人墓、“坟地产”“死不起”等等,令人闻之色变,心下惶惶。承继慎终追远的民族文化传统,使其成为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自当平复“死不起”的社会焦虑。

殡葬问题虽错综复杂,但终归以自然资源为载体。笔者认为,推进殡葬改革可以从自然资源管理和改革中寻求经验。
经过十多年探索,我国房地产调控的大局已定,其中最先取得的经验,是统一了全社会对住房属性的认识。有鉴于此,推进殡葬改革,首先要对我国的殡葬形势有一个准确的把握。
“死生亦大矣。”古今中外,殡葬作为人生谢幕的礼仪,都是庄重甚至隆重的。近现代,一些新的理念兴起,不与后人争地、厚养薄葬乃至“不留骨灰、不留碑、不留名”,但新文明的普及从来是春风化雨,而不是像一些地方强推平坟运动。
历史地看,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入土为安仍将是殡葬的主要形式。墓葬既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必需品,又是资源稀缺的商品。
只不过这种稀缺,更多地是体制和市场割裂的结果。殡葬作为较晚引入市场机制的领域,具有城乡二元化的突出特征。我国的公墓分为城乡两类,城市的是经营性公墓,墓价随行就市;农村的是公益性公墓,只供集体组织成员免费使用。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不缺的,所以不存在“死不起”,只存在利用率不高、闲置、乱葬以及私下和城里人交易的隐形市场等问题。
“死不起”只能出现在城市,因为城市殡葬用地不足导致墓价飞涨。最新的佐证是,不少北上广市民因买不到称心的墓地,竟至周边县市买商品房存放亲人骨灰,并在楼内焚纸祭奠。死生不能各安其所,造成了巨大的社会隐患。
一般来讲,城市用地不足并不是一个真命题一一人均用地面积往往远超国家标准的上限,解决起来也不艰难,往往是去农村找答案。城乡分化造成的问题就要靠城乡一体化发展来解决。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改革土地征收制度,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利用宅基地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廉租住房,这样的经验俯拾即是。
在规划管控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周边的农村适宜地区修建经营性公墓,不仅有利于解决城市居民“死不起”、乱葬、隐形市场、节约集约用地、扶贫等一系列问题,政府还可以获取税收投入生态国土整治。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在增加城市殡葬用地供应的同时,政府还要宣传推广各种形式的节地生态葬,还要加强对殡葬乱象的监管。这其中,既包括民政部门加强公墓监管,禁止“超标墓”“豪华墓”,又包括查处乱葬涉及的违法占用耕地、荒地、林地、草地和水面、海域,因此需要整合多方执法监察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殡葬改革不仅可以借鉴,还可以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