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占地110多亩的山阳县县城公墓正式立项审批,这标志着该县的殡葬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近年来,山阳大力实施城镇带动战略,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精神文明建设显著提高。然而,县城周边乱修坟墓、办丧事焚香烧纸,以及毁坏山林等现象十分突出,这与城市文明格格不入,也严重影响了县城城市建设。

为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实现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生态旅游县目标,山阳坚持“积极地、有步骤地改革土葬、推行火葬,提倡环保葬、节约殡葬用地,破除丧葬陋习,文明节俭办理丧事”的方针,他们坚持“边改边建,先整顿后规范,先城市后农村”的思路逐步进行殡葬改革。从2010年1月1日起,该县将大力推行火葬,全县区域内殡仪车辆可当日往返商州火葬厂的所有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葬。从2009年11月开始,到2010年底结束,将对苍龙山森林公园、河南烈士陵园以西至朱家垣以东、西河村笔架山至老凸区域内的所有坟墓墓碑,按照“大改小、高改低”的原则,由政府出资进行改造。该县要求丧葬活动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禁止在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院内办理丧事活动。主要街道禁止在运送途中抛撒冥纸、吹奏乐曲、燃放鞭炮等行为,违者按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场、交通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为了加快公墓建设,目前该县已经征地110亩建设公墓,该项目已于近日立项审批。该县多方筹资,加快县城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建设,以解决城区殡葬改革后社区居民、村民的安葬问题。同时,县上还制定出台了《山阳县殡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各部门将制定出台相应的工作规范、居民公约、乡规民约等,完善约束公民的个人行为,使殡葬工作不断走向法制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