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推行殡葬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了“全党动员、民政主管、各个部门参与”的社会化运转机制。2010年以来,在推进殡葬改革、治理乱埋乱葬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群众殡葬观念有了较大转变,乱埋乱葬现象逐渐减少,但殡葬管理机构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化率低和乱埋乱葬等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殡葬执法中的问题,很重要表现在行政执法体制方面,如权限划分不明、多头执法、交叉重叠、执法主体不清甚至无人执法等问题,这是导致行政执法的权力分散化、行政执法活动运动化、行政执法方式强制化的体制原因。同时,殡葬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殡葬管理立法尚不完善,严重影响基层殡葬执法工作的开展。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内容不够完善,措施不够得力,在实际管理中操作性不强。截至目前,海南省尚未出台殡葬执法的实施细则以及配套的管理和执法规范,且由于法规自身的预见性差、规范的原则性强、部门职责不明确,使得目前的执法工作陷人困境。
(二)封建迷信用品与殡仪文化之间的界定存在争议,对殡葬网点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处罚困难。根据《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四十条之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丧葬迷信用品。严禁利用丧葬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目前,部分市县对于处罚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普遍持不赞同的态度,主要是对封建迷信用品与民俗的界定还存在争议。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文化的大国,我们仍然习惯于沿袭古人献花圈、祭祀、烧冥币等形式。冥币、纸人、纸马这些是属于封建迷信用品还是民俗,目前争议较为普遍,很难强求必须实施该项执法处罚。在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部门即使发现了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因无销售票据,不能认定其行为构成销售封建迷信用品,也不能完成相应的处罚和案卷的制作,只能对发现的迷信用品给予没收。
(三)传统殡葬观念根深蒂固,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猖撅。殡葬改革是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群众殡葬观念转变对改革成败至关重要。现今,厚葬风俗消耗了大量社会资源,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陵水县的群众办一场丧事一般要花费5000至10000元。澹州市等地丧葬风俗比较繁琐,办理丧事不仅要请村里的乡亲大吃大喝几天,还要请琼剧团连续演出3天,丧葬费用至少在万元以上。部分地方干部去世后滥发讣告,大宴宾客,讲排场、摆阔气,修建豪华坟墓、树碑立传。丧事大操大办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森林资源,也给群众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给社会造成了极坏影响。
(四)殡葬执法乏力,重监督轻处罚。目前,海南省乱埋乱葬现象还很突出,乱搭灵棚和丧葬用品市场混乱,“三沿七区”、农村耕地、林地内及房前屋后坟堆乱象依然未得到彻底整治。殡葬执法阻力相当大,执法队员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畏难情绪比较严重。殡葬法规很多时候沦为一纸空文,主要原因就是殡葬执法乏力。2013年海南省火化区海口和三亚市的火化率均维持在30%左右,与全国平均火化率50%还相距甚远。很多明显违法土葬行为不能被及时制止,殡葬领域的违法几乎没有代价,在部分地方已形成一种法不责众的气候。
(五)领导重视不够,部门配合不力。一是殡葬执法的主体即民政部门沟通协调能力还不够,一些需要联系公安、国土、工商和宗教等部门联合执法的违法殡葬行为;二是有的领导对殡葬改革工作过问少,对殡葬改革不重视,甚至心存忌讳;三是有的领导为本地人,出于对个人父母及乡亲父老遗愿的尊重,难以带头实行火葬和集中节地土葬,难以严格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四是领导对如何开展殡葬执法心存疑虑,对殡葬执法的程序和执法主体不明确,对殡葬法规的认识还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