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是我国的本土宗教,也是东方社会科学与智慧的源泉,在中国,其地位仅次于儒家思想,深深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土壤中。“道”既是道家的终极追求和最高信仰,道家推崇神仙之说,一方面追求得道升仙,一方面追求自然和谐,家国安定太平,家庭美满,认为德行深厚者可得长生。

道家生死观的集中体现是“顺应自然”。老子主张“无为”,认为人不应该过于看重生命,这样往往会反受其累,反之,以平淡处事的态度对待生死,反而能够更长久的保存自己。庄子则认为,生死均是所谓的“大化运行”中的阶段。对于死亡,不必恐惧,因为“人之生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所谓生死,不过是“气”的不同存在形式。
道家认为生死不宜强求,过度追求外在反而会破坏自然道法。然而这样超脱的思想并不意味着道教轻视生命:庄子所著的文章里不乏养生之法,而他却又对死亡丝毫没有畏惧。换言之,不惧怕死亡,并不意味着对死亡的追求。 西方社会从生命的终极角度,即死亡,来看待生死。
古希腊人认为,生命是自主的,人们只有通过思考、历练才能触及生命的终极意义,生命因而才具有价值。当死亡来临时,人们便要自省,如若认为死得其所,死得其实,死得其法便可泰然面对生命的终结。另外,生命的价值不由寿命长短决定,而应当取决于生命过程中的是非善恶。人必须以正面的价值体系作为生存的准则,因为只有正义、公平的活着生命才有意义,而当需要以生命捍卫人生价值及社会公正时,应当坦然舍弃生命。这又与儒家的观点相吻合。
自中世纪起,基督教开始在西方社会中占到宗教的统治地位。基督教认为,人出生便伴随着原罪和罪性,此二者的存在将人与上帝相隔绝,因此生命最终必定会走向灭亡。而倘若信奉耶稣基督,尊崇基督教教义多多行善,则可在生命终结后获得重生。反之,若生时作恶为多,则即使重生,仍会被定罪。同样的道理,那些为了一己私欲,为谋求利益或延续自己生命而不惜作出伤害他人的行为的人,反而生命会更快走向灭亡。另外,以基督教为背景而形成的平等主义和个人主义则认为,一切生命个体都是平等且不可替代的,因此任何一个生命的尊严都不可侵犯。
文艺复兴后的近现代西方哲学家对于生死有了更深入、客观的探讨:叔本华否定了基督教“灵魂不灭”的言论,他认为,死亡对于我们来说是永远无可逃避的事实,且人的生命因为有欲望,所以必定是痛苦的。尼采也同样认为不论是物质生命,或是基督教所说的灵魂都必将走向死亡,然而人们应该具备顽强的生命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永恒、不朽的东西,并且能在任何时刻坦然直面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