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的土葬墓葬出现在旧石器时代晚期。此后,从原始社会末期开始,乃至近现代,土葬一直都是中原地区农耕文化的主要丧葬制度,这也反映出华夏文明中“安土重迁”的思想。在“五行说”中,土是最稳定的一个元素,在“四象””没有引用土这一元素也是一种对于稳定的暗示,故有民间俗语“入土为安”。最初的土葬是没有棺木的,仅仅是用土掩埋尸体,直至原始社会末期的土葬,才有了将死者放入棺木中再埋入土穴,埋葬之处称作墓,又称莹。墓上或者荃上堆土成丘叫做坟,或者家。从夏朝开始至春秋前期的土葬是“墓而不坟”的,直至春秋中期,土丘堆坟才开始流行。而后,人们对于陵墓的修建进入了一个十分热衷的时期,上至帝王,下到百姓,都会将陵墓修建看成是一件十分隆重的事情。除了陵墓的风水位置,对于陵墓修建的豪华程度也在反应了墓主在生前的社会地位,其后辈子孙是否孝敬尊长。加之我国古代在封建社会时代,以儒家的“亲亲观念”为伦理纲常,对宗族家法极其看重,并且倡导“事死如事生”的孝道观念,故此,土葬成为了纪念死者,表达孝道重要手段。

虽然说火葬在我国的历史上也可追溯至原始社会末期,但早期的火葬主要流行于边疆游牧或狩猎文化的背景之下的少数民族中。火葬是随着民族融合的推进,以及佛教的传播,在印度僧侣的转教中而流行开来。特别是到了宋代时,佛教的迅速发展,火葬开始变得十分普遍,但这一情况遭儒教、道教人士强烈反对,后朝廷也下令绝禁,但仍然屡禁不止。后至明清时,《大明律·礼律·丧葬条》以及《大清律·仪律》中皆有对于违反刑律实施火葬者实行“仗一百”、“仗一百、流三千里,,甚至是“斩首”的刑法。在这般“严刑酷法”面前,火葬儿乎消失了。封建政府禁止火葬的原因一是因为农耕文明“安土重迁,,以及儒家极重孝道的价值倡导;二是封建社会对于殡葬事务有着严格的等级划分,火葬的流行也不利于体现当时的丧葬等级,即其所代表的封建社会等级“。所以,自明朝以后,民间火葬仅流行于佛教徒之间。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随着西方列强倚靠“船坚炮利”打开中国闭关锁国的大门时,现代火葬制度才随着西方文明,进入中国,但也火葬仍然不是丧葬形式的主流。直到民国时期,火葬才渐渐在一些地方开始恢复,但还是以土葬为主。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我国以土葬作为主要的丧葬形式,己经在上千年的文化进程中被渐渐固化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