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节约土地和森林等宝贵资源,长沙市农村地区从2004年开始推行火化工作。为了引导老百姓接受火葬这一新的遗体处理方法,在长沙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县乡政府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经过各级政府的努力,推行火化工作在初期便开始取得一定的成效。以推进工作较好的长沙县为例,长沙县农村地区共有20个乡镇,2004年4个乡镇实行火葬,2006年又有4个乡镇实行火葬,到2008年,20个乡镇全部为强制火化区。

在推行火葬的初期阶段,由于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引导老百姓接受新型的遗体处理方法—火化上,而对于遗体火化后骨灰集中安葬在公共设施没有很好地予以配套,致使各地乱埋乱葬,骨灰装棺二次葬经常发生。耕地、林地被大片占用,树木遭到砍伐,一些地方在祭扫时带来了火葬等安全隐患,没有达到推行火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最终目标。
(一)占用大片林地,树木被大量砍伐
占用林地,砍伐树木以望城谷山最为典型。2012年8月笔者在望城区民政局调查了解到,望城区星城镇一带以前没有规划集中安葬的地方。遗体火化后集中安置要跑到岳麓区的经营性墓地潇湘陵园。潇湘陵园价格太高且离望城农村较远,墓穴一般都要1万多。由于谷山村的林地所有权分到了私人。林主便将自家坟家安置在此并接纳周边居民的安葬。谷山村林区共有31户,其中有30户私自接受了外来葬。据2011年11月集中整治时统计,整个谷山林区共有乱埋乱葬坟家1482座,因以前的乱葬毁坏林地超过200多亩,大批树木被砍伐。
笔者在长沙县调查经过安沙镇谭纭村时,亲眼目睹了以前乱埋乱葬遗留的乱象。2012年8月31日路经此地,公路旁上百亩油茶山上,乱葬墓依稀掩映其间,白花花的花岗岩墓碑和水泥墓穴与青山绿树交相辉映。
(二)占用大量耕地,影响环境
在一些平原或湖滨地区,大批村民将遗体火化后的骨灰装棺葬入田地。在望城区大众烷滨湖地段的新康乡、格塘乡、靖港镇区域内,村民依照当地习俗将骨灰装棺后埋在自家耕地四角,一座座高坟大墓一路望去,满山遍野。一座坟墓少则占地五到六平方米,多则占地上百平方米不等。湖滨地区大量宝贵的土地被无情地占用,一座座白花花的高大墓碑与湖滨地段周围绿意盎然的自然景观显得极不和谐。每到清明节,大众烷内公路两旁稻田、菜地里,装棺土葬的坟堆上到处挂插着扫墓留下的“挂山球”。给靖港古镇旅游的游客心情带来极不相称的影响。挂山球到处“红旗飘飘”,有游客指出,这与建设美好湘江新区、提升城市品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背道而驰。人民群众引用水源遭到严重破坏,农村田地面积越来越少,在大众烷内有觉悟的群众迫切希望政府出面改善大众烷内土葬行为和土葬环境。
在长沙县农村调查时同样也了解到,在公益性墓地没有建设之前,主要采取骨灰装棺二次葬,每座坟普遍占地5一6平方米以上。后来国家禁止骨灰装棺土葬,一些村民不得己将骨灰安置在城郊安沙镇的唐人万寿园,这些地方远离家乡,造成祭扫不方便,老百姓怨声载道。
(三)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
长沙县殡改办姚主任告诉我,长沙县在没有建设公益性墓地之前,由于乱埋乱葬,扫墓区无人管理,因扫墓引发的火灾一年有200到300例。县殡葬协会王主席告诉我,90年代有一年春节安沙镇因上坟引发火灾。有一年某乡镇清明节发生了一起大火灾,着火林地达100亩,造成了严重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