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备合理的人员与经费
建立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要做到有固定的机构,专职的人员,相应的编制,充分的经费。殡葬执法队工作人员应配备合理的人数,在乡镇至少要有一名执法人员进行殡葬执法。根据殡葬执法的需要,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证殡葬执法经费的充足,政府应给予财政上的大力支持,增加对殡葬事业的资金投入,及时的拨付给殡葬执法机构。同时,应解决好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执法设施设备问题,配备的执法人员要要满足工作的需要,以确保执法工作顺利推进。市区民政局每年应下拨固定的殡葬专项经费,为各区县开展殡葬宣传、执法、培训提供资金保障。

2.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我国殡葬执法队伍的建立起步较晚,整体业务素质偏低,不能满足当前的执法工作。基于殡葬执法人员总体业务素质、综合素质偏低,法律知识贫乏的现状,必须加大对殡葬执法队伍的培养,尽量吸收一些专业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注重执法队伍的法制教育工作,定期培训,转变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树立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的思想观念,尽快建立起一只业务能力强,法律意识高合格有素的执法队伍。另外,要把殡葬执法人员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制范围,进行定期的考核与监督管理。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在科学合理的制度下,殡葬执法工作才能健康的发展,对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使执法队伍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执法队伍的主观能动性,奖惩分明,做到权责统一。殡葬执法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处理殡葬违法行为时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避免强制执法,暴力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