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法事中虽然有大量佛教、道、巫术的内容,但我们依然要认识到这些内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佛教、道教在教义和思想上的完整传承,仅仅只能算作是佛教、道教、以及传统巫术在文化形式上的一种“嫁接”。

从丧葬礼仪本身来说,传统的丧葬习俗沿用土葬的埋葬方式,将就“土生万物,万物归土”。这与佛教中“浴火涅槃”的埋葬方式就很大区别,这是思想观念上有差别的具体表现;从传承者的角度来说,丧葬法事的传承者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僧侣或道士,所以他们并不需要掌握完整的仪式教义与内容,仅仅了解如何进行法事仪式便足以安生立命;再从丧家办法事的角度来说,丧礼法事的热闹氛围是丧家最看重的问题,仪式和经文规范与否并不是最关键的,甚至连道家的神仙与佛家的菩萨都可以混同祭拜。这使得丧俗在发展过程中就带有很强的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所以这种注重丧礼形式的民俗活动,并没有宗教教义与思想上的传承,只是简单的将道教、佛教以及巫术的形态内容“嫁接”。
然而这种丧葬民俗却长时间被看作是一种封建迷信。比如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中第二十六条就提到“办理丧事应当文明、节俭、破除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陋习。禁止在办丧事中看风水、做道场、打丧鼓及沿道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办法中明确的提到看风水、打道场以及打丧鼓是被禁止的民俗行为,做道场法事更是有封建迷信的嫌疑。
迷信是对鬼神、命运盲目崇拜信仰的观念基础上,企图通过多种非科学手段预测前景,或者企图借助鬼神之力改变某些不如意情况的行为,具有很强的盲目性或目的性。
受佛教、道教以及本地巫术所影响的鄂西南地区的丧葬法事,虽然存在打道场、打丧鼓等与鬼神内容有关的活动,但究其目的只是为了表达生者对逝者的悼念之情,寄托着人们对亡者的复杂情感,与所谓的宗教迷信活动在出发点上就有很大的区别。生老病死是每个人必须要经历的过程,祖先崇拜在新石器时代末期已经出现。民众通过崇拜与奉祀各自家庭、家族的祖先来加强家族内部联系,从而强化族权的统治肠。生活在鄂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人们认为一场盛大而周全的丧礼可以让逝者安息,从而给后人带来福泽。在这种心理下,丧礼极尽程序化与场面化,使得丧礼中关于鬼神部分的巫术也成为吸引人眼球的表演性活动,“娱人”的目的要大于“娱神”的目的。比如丧礼中鬼神内容最多的道场法事,在道师先生们的主持下控制着丧礼的流程与进度,使得整场丧礼按照固定的模式有条不紊的进行。过程中通过“闹台”、“破血狱气“娠济”、“绕棺”等法事,充分调动丧礼的现场氛围增加丧礼的观赏性、娱乐性以及民众的互动性,从而将丧礼场面做大做热闹,表现出少数民族地区“喜丧”的丧葬民俗特殊。其功能性与社会性在整个过程中被放大成为仪式的重点,是一种借“鬼神”之名来协调社会关系的正常的民俗活动。宗教功能与巫术功能在此都被极具缩小甚至忽略不计。鄂西南地区的丧葬法事也许在传承的历史上有过封建思想与迷信内容,但如今从它单纯的目的与社会化的功能来判断,鄂西南地区的这种“三教合一”丧葬法事并不具备封建迷信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