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道两教所构筑的“他界”,深谙民人的灵魂、鬼神等观念,极易被民人接受。加之,从成化年间开始,帝王对佛道日益迷恋,遂使佛道二教盛行开来,使许多人投身到佛道等教中,成为僧侣、道士。

“游惰之民,多投释老.”。
“成化十七年(1481年)以前,京城内外款踢寺观至六百三十九所,后复增建,以致西山等处相望不绝,自古佛寺之多未有过于此时者.”。“近年营造寺观,岁无宁日,僧尼道士充满道路.”。
这些“游惰之民”之所以会投身于僧道之中,就在于他们想凭借此以谋生。从而这使得佛道进一步深入民间,也使得佛道也进一步渗透到丧葬习俗中。在明代上层统治者的推崇之下,在“上行下效”的影响之下,佛道得以盛行,民众深受影响。故而从去世开始,七七、百日、周年等日,无不请僧道作佛事道场。“丧事尚佛老”,“每七日,俗家作佛事,士大夫亦间有之。”“每七日必命释子修瑜伽法荐灵,至三周年而后已。”甚至出现“丧礼厚薄,称家有无,遇七竞作佛事,不能者乡党以为耻”的局面。
“初丧之日,自公卿大夫以及庶民、倡优、下戏,莫不三日或五日辄召僧道作佛事,名曰‘度亡,.至于七七、百日、期年、再期、服除及七月十五以及十周、二十周年,亦莫不然,名曰‘追荐,.视其家之贫富以为丰俭。数有不作者,乡里亲族共非之,以为薄其亲也.”。可见,僧道两教在丧葬活动中已处于十分重要之地位。
不同历史时期的丧葬习俗,既是当时社会客观政治经济状况的反映,也代表着社会风气的走向,但是这些更多的还是一种潜意识的或者叫做原因结果似的分析,即“既然变化了,那么肯定有原因导致了这种变化”,而不是深层次的分析、研究丧葬作为载体所承载的文化内涵。只有认识到了丧葬的文化、礼法载体作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正是因为丧葬承载了一定的文化、礼法内涵,随着人们对它们在认识上的变化,丧葬的外在表现形式才会继而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