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建筑在古往今来的不同文化背景下呈现出多样的形式,如东方的皇陵、西方的教堂、巨石建筑等等;然而若要选择出可作为参考的相关丧葬及礼仪祭奠建筑原型,则需要满足以下的原则:

首先,原型建筑必然是要直面逝者的安葬与生者的祭拜活动两个方面。在宗教信仰愈发能不可确定的当下,处理如骨灰纪念堂类建筑的设计时,建筑师只用越来越模糊的语言来回应死亡。这种语言表述的暖昧是更加“现代”的:不再对“死后”进行某种肯定的观点表达,而是转化为将死亡的讨论与生结合在一起,即为生死。因此将骨灰纪念堂回溯至直面生与死的原型建筑。
第二,原型建筑需要具有公共性质。公共性质一方面是指祭拜活动的公共性,另一方面也包含了安置空间的某种集合特性。此类公共性质更为契合当代殡葬设施服务大众的功能,其中的处理也更加具有参考价值。
依据上述两种原则,本文试提出三种礼仪祭奠建筑原型,分别为金字塔、皇陵、祠堂。其中,金字塔在体量上呈现出明确的集合性与纪念感,与其相关的祭拜活动也呈现公共性特征;皇陵中有安葬空间宝城宝顶,也有祭拜的棱恩殿;而祠堂虽然并未直接作为遗体或者骨灰的安置空间,但是其中有放置排位的祭台,近似于将个体进行集合的安置,因此也列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