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政府封禁政策的逐渐松弛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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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立国之初兵乱刚息,人口稀少,人口与耕地矛盾并不突出;另外,明初政治较清明政策执行比较到位,所以封禁山林的政策落实比较完好。而随着人口的滋生和增长,人地矛盾开始凸显;人口增长带来木材需求的增加,而明中叶以后奢侈之风盛行,各地争起门第,更加剧烈木材需求的膨胀、加之“日久禁驰”,明代的四种封禁山林之地也开始面对各种挑战。
第一类皇陵墓园,此类管理一向比较严格,皇陵甚至有军队看守,违者处罚极重。明政府规定“陵寝所在山场树木,俱宜爱护培养。如有奸人盗伐,务查究典守者之罪。然而仍有人盗伐,嘉靖十七年,孙纪等因盗伐皇陵树木“如盗大祀神御物律斩,家属仍遵英宗圣旨发辽东边卫充军”。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双凤纪念园,

第二类的五岳名山,虽然明廷刻意加以保护,以保持风景,涵养风水。然而仍然有许多树木被砍伐、破坏。
第三类各省直交界不宜治理地区,此种大都地域广阔,更无法防御流民的涌入。以荆襄地区为例,其“地界湖广、河南、陕西三省间,又多旷土。山谷启塞,林等蒙密,中有草木可采掘食。”[2]而明代灾荒频仍,每遇到灾荒,大量流民失所流寓,纷纷涌入荆襄地区而不可止,其人数最多达百万。多省交界之地,政府势力薄弱,很难管控,而豪强崛起于流民之中,纠集不法而倡乱其间,又复裹挟流民,最终形成了荆襄地区的流民之乱。成化间屡屡派兵镇压,甚至强行迁徙流民,但均米能消除乱源。
第四类各地军事隘口地区。隘口多筑于两山之间,两山有密林无法穿行,形成了良好的军事防御效能。然而到明中叶以后,市镇经济繁荣,薪炭问题凸显,此对木材的消耗也很多,另外,社会上奢侈之风渐盛,各种土木工程次第兴建,木材耗费巨大。山产薪炭,虽自广昌、蔚州、灵丘等处,其实奸商不利远涉,各就近紫荆、倒马二关取以供命,皆禁山也。今方欲禁之以资障蔽,又纵其斩伐则法难行矣。可见当时已经出现了封禁山林之令“日久禁驰”的情况,保定巡抚为使紫荆、倒马二关附近山上树木“资障蔽”,而请求“申明旧约犯者如法勿贷”。而其结果却不尽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