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市场管理的失灵状态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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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作为管理公共事务的机关,应该是只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不涉及私人事务;只执行公法意识,不执行私人意识,不体现为个别权利,不允许公权与私利之间发生联系。但是,由于绝大多数的殡葬行政管理机构多年来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在殡葬服务的“运动场”上,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或因职责繁杂顾此失彼;或因自我偏袒失去公信;或因能力有限致使殡葬服务市场处于一种失灵状态。
失灵首先表现在殡葬服务非法经营现象的大量存在。比如无权经营的公益性公墓在出售墓穴;未获殡仪馆经营资格的机构在运输和出租冷藏棺;未获许可的殡葬用品商店在出售骨灰盒甚至是迷信的殡葬用品等等。以清理非法公墓为例,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发文,要求禁止所有未经相当行政级别批准的公墓开展经营活动,但是各地形式不容乐观,如果认真对非法公墓(未经许可而经营的公墓)的数量作一番统计,相信数量之巨会使局外人感到十分惊讶。非法公墓的禁而不止,扰乱了公墓的正常经营秩序,寝害了墓地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双凤纪念园,

失灵也体现在殡葬服务市场的无序。比如塔陵的非法传销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墓不顾墓穴关于面积、期限、预售对象等销售限制的规定,进行自由销售;相关殡葬服务公司的非法定价、擅自收费甚至价格欺诈;服务公司之间为争夺市场的恶性竞争等等。近年来尤为突出的是,很多地方已经出现为了抢夺“尸源”不择手段,影响了医院、殡仪馆等机构的正常运营秩序。
从经济学观点看,管理部门在殡葬市场管理方面的失灵,也是由于公共政策的失误和政府“寻租”行为引起的。在殡葬服务市场的管理方面,当管理部门职权扩大和干预增加时,会带来“租金”形态出现的经济利益,管理部门利用行政管理创造不平等的竞争环境来维护一部分人租金。寻租的结果是社会资源的浪费,社会公平、公正和政府声誉的丧失,市场秩序的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