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协会的制度化建设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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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佛教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内部建设问题,佛教协会认识得非常清楚。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上赵朴初会长做《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报告中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的泛起是难以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有些人道风败坏,结党营私,追名利,奢侈享乐乃至腐化堕落;个别寺院的极少数僧人还有违法乱纪、刑事犯罪的行为。这些邪魔腐败的风气严重侵蚀着我们佛教的肌体,极地损害了我们佛教的形象和声誉;如果任其蔓延,势必会葬送我们的佛教事业。”他强调:“各级佛教协会和全国佛教界必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佛教自身建设、提高四众素质上来。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上,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先生发表讲话,他说:“这些年来,社会上出现的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等不良风气,对佛教界产生了一定冲击和影响,道风问题随之而来,并有扩大之势。道风问题不仅关乎佛教的形象与声誉,甚至直接关涉佛教的根本与命脉,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于佛教法师来讲,有必要强调以戒为师、以德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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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来,中国佛教协会一直都在强调道风建设是根本。2015年,中国佛教协会修订《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特意将原章程第二十七条中“汉传佛教教务委员会”修改为“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
在加强内部建设的同时,中国佛教协会也非常注重外部形象的树立,并通过各种方式解决佛教权益的保护问题,如以议案、提案、代表建议等方式积极推动寺院法人资格、产权归属与佛教寺院有关的参观景点对佛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免收门票等问题的解决落实。对于社会上侵犯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寺院合法权益的现象,中国佛教协会积极反映情况,协助党政主管部门加以纠正,并通过新闻发言人、杂志、网站等媒体表明严正立场,甚至还专门成立了佛教权益保护委员会。这些工作,对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从整体上来说,中国佛教协会作为全国佛教徒的核心管理组织,自成立以来,就一直注重自身建设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形成了中央一地方一寺院的监督管理体制,保证了中国佛教的良性发展。可以说,“中国佛教协会和地方各级佛教协会,是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组织保障’。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在各级佛教协会的管理当中,以及在寺庙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民主意识缺乏、民主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缺乏、民主管理不能落实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