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柩不葬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1-08-23
浏览:
停柩不葬是一种悠久的丧葬习俗,即死者装硷后亲属并不立即将其下葬,而是把棺材停放于家中、寄存在寺院或者置于野外,等几年、十几年、几十年后再行掩埋。
此习俗本盛行于江南一带网,到明清时期愈演愈烈,在我馆藏买地券文中亦多有反映,如:
“大明国广东肇庆府高要县录仁乡泰和都古耶甲陆湾村孝男陆一中有母梁氏安人,先年终达停拒未葬,今请白鹤仙师……授阮涌寻得坐乾向翼吉地一穴安屠……”
“公讳清材字放宇号肯堂乃高明县三洲司阮涌乡区月三公之次子也,配要邑练i陈姓,生子三人,女三人,公生于乾隆癸丑年十月初七日辰时,终于同治戊辰年三月十五日亥时,是年十月十五日安屠于本山土名水芋林金线锅芙蓉右边……,,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双凤纪念园,
“大清国肇庆府高要县官堂……罗煌娘有父讳荣榜字佰元,号慕雨,生于已亥年三月十二日,终于庚戌年六月廿九日,母陈氏生于庚子年十月十七日,终于甲辰年十一月初一日,向未迁……十一月初一日铁券付……”
“高明罗俊甲圣堂坊吉居住阳间孝男黎庚长庚胜有父允敬终于天启三年七月十九日,停枢未葬……天启四年七月十九日安葬立券。”
由券文可见,停枢不葬的时间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若夫妇合葬,先去世的要待到后者去世时才能下葬,时间便更难以估量了。
土葬由于受儒家伦理道德的约束和风水思想的严重影响,因此停棺不葬与浮膺的行为很多[}s}豪富之家求吉邀福竭心尽力追求吉穴,贫寒之家或者无力承担巨额的丧葬费用,或者出于心有不甘贫困境,企图谋福于吉壤,故停枢不葬,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不能让先人人土为安,甚至暴露于荒野都是有违孝道,从环境卫生方面来看也是百害而无一利,清代以后,这种习俗也日渐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