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形式衍变的成因及意义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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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丧葬形式经历了从火葬到土葬的衍变,而任何一种形式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
火葬主要存在十清入关之前以及入关之初的一段时间内,至康熙年间,土葬这一丧葬形式开始制度化、法律化,乾隆年间,土葬已成为最主要的丧葬形式,但火葬却又未完全消失。究其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种因素促成了丧葬形式的转变:第一,满族传统观念与儒家文化的碰撞。满族是游牧民族的后裔,他们不像中原人民一样有固定的住所,生产生活都能够在相对固定的区域内进行。正像上文中帝下自己所述,他们经常迁徙,火葬后骨灰便十携带,又可以此尽孝,实属不得已而为之。这个“不得已而为之”既包含了帝下自身对火葬陋习的默认,又蕴含着对汉族土葬制度的认可,要讲究“入土为安”。第二,战事渐自、,国家富强。自康熙时期始,才逐渐有了实行土葬的例子,至乾隆年间土葬已经完全形制度化,这也是基十匡}家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一方血,国家的稳定繁荣、全国的统一使得皇室、贵族、而姓都有了固定的)甚至士兵也不会像战争时期那样具有很大的流动性,这为土葬的实行提供了客观可能性及良好的经济后盾。康熙帝时期提出的令地方官员“设立义家”也必须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才可行。另一方血,随着战争的减少乃至消失,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经济、文化等各方血的交流渐趋增多,更加趋向十自觉,我们权不论任何一种文化的优劣,至少文化间的影响与渗透是的确存在的,而这种文化的力量更是无形的,从长远来讲,已甚至比以武力征服天卜所带来的影响更加强大。但火葬形式并未完全消失也有其深层原因:第一,下层而姓生活贫寒。经济条件是火葬情形一直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较土葬而舌,火葬所耗费的物力财力很少,无需大量陪葬品。在颁布了禁止火葬的诸多条例后,火葬仍旧屡禁不止,尤其在下层而姓中,甚至出现停枢不葬的情况,这与贫苦的生活自、自、相关。第二,我国南方一直存在的火葬现象还可能与当地的习俗以及地少人稠、耕地血积少、地方官员措施不得力等因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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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随着清朝入主中原、站稳脚跟并渐趋强大,各民族间的相互融合,尤其是受汉文化影响的加强,满族的丧葬习俗也发生着改变,在葬法上则体现为用土葬逐步取代了火葬,由最初的火葬习俗逐渐演变成了被默认的、合理化甚至法律化了的汉族式的土葬法。火葬到土葬的转变,乃至土葬的制度化、法制化,无疑都是对儒家理论体系的重新构建与完善。土葬的实行,也是封建宗法社会等级制的重要体现,墓葬保留了死者生前的社会地位以及权势,使得等级制度更加森严,代表着满族封建化进程在加快。
另外,各民族的融合与文化的相互渗透和影响在历史上是长期存在的,满族的祖先长期活动十我国北部、东部边睡,不一定丝毫没有受到过汉文化的影响。从火葬到土葬,其分期也不是十分明显,但清代丧葬制度的转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随着对史料研读的深入和新的考占成果的涌现,有关丧葬制度的研究还会走向深入。